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房价暴涨卖家反悔 定金首付已付双方闹上法庭

2016-08-30 08:43  张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的蔡先生今年早些时候想买房子,经中介的介绍,他和卖家黄女士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这合同签了,定金、首付款也交了,可就要办理相关手续的时候,对方却告诉他,这房不卖了,蔡先生这下急了,一纸诉状将对方给告上法庭,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房屋市场价飙涨 卖家要求解约

原来,在今年1月24日,通过中介,蔡先生与黄女士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黄女士将位于湖里区的一套房子,以总价229.8万元,卖给蔡先生,而且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在签订完房产买卖协议之后,蔡先生按约向黄女士支付了购房定金20万元、以及首期款90万元。黄女士也向原告出具了相应的收据。

可就在签订协议后,卖家黄女士却没有按约交付房屋,以及办理解押、过户公证等相关手续。

在5月12日,卖家黄女士通知蔡先生,不打算卖房子了,她想和蔡先生解约。

无奈之下,蔡先生只好到法院起诉要求黄女士继续履行房产买卖协议,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庭上,被告黄女士方面表示,姑且不论原告逾期付款已违约,在房产买卖协议中已约定,原被告双方均可以毁约,毁约方只需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支付双倍定金作为违约金即可。

买家否认逾期付款 并不同意解约

对于被告方面的说法,原告蔡先生否认有逾期付款。另外,对于被告方面声称合同中约定,违约方只需支付双倍定金即可解约的说法,不予认可。同时,原告并不同意解约。

庭审中,围绕着合同中约定的,毁约方愿支付双倍定金是否可以解约、毁约,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

经过庭审,法庭将择期做出宣判。那么由于近期房价上涨,违约情况时有发生的现象,大家如何规避呢?

律师提醒,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要加大违约方的一个违约成本,比如在合同条款的细化方面,如果一方因为房价上涨,或者说房价下跌,不履行合同的话,另外一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继续履行合同之外,对于这种恶意的违约,还要按照一定的金额,去向对方主张违约金,可以去细化相关的条款的方式,去督促双方履行这样的一个合约。帮帮团记者报道。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