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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法官提醒父母赠财产给子女 转账时最好做备注

2016-08-28 09:23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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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期间:老人转给女婿84万

小刘是一名大学教师,妻子小菲(化名)也在一所高校任职。谁也没想到,这个在外人看来幸福的家庭,却在结婚两年后就闹离婚了。丈夫小刘到法院起诉离婚时,他们的孩子刚满一岁。

小刘起诉说,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因此不得不离婚。据了解,孩子出生后,双方还为孩子抚养问题发生争执,由于当时丈夫要强行抱走孩子,小菲情急之下,咬了丈夫一口。

面对起诉,小菲也同意离婚。但是,小菲最关注的,还是丈夫从自己父母手中拿走的84万元存款。

小菲说,结婚期间,父母一共转账84万元给丈夫。这些钱,是婚后父母心疼她,用来给她买汽车和车位的,但小刘却把钱都转到自己的账户。结果,汽车和车位是买了,可第一个车位被小刘登记在自己名下,第二个车位才登记了小菲的名字。

离婚争夺:这些钱该怎么分割?

经查,2012年2月,小菲的父亲先后转账34万多元到女婿小刘账户,用于购买一公斤纸黄金作为小菲的嫁妆。

不久后,小菲父亲又转账20万元至女婿名下账户。几天后,女婿购买了位于思明区的一个车位,登记在自己名下。之后,他又购买了另一个车位。

2012年3月12日,小菲的母亲也转账30万元到女婿账户,3月14日,女婿购买了一辆20多万元的轿车。

庭审期间,夫妻二人都确认前述车位目前的市值为28万元/个,小轿车的市值为16万元。

小菲认为,购买纸黄金和汽车、车库的钱,都是她爸妈的钱,这些财产应该归她所有。

可小刘却认为,车位和汽车是岳父岳母对于他们夫妻俩的馈赠,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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