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吴笛 通讯员 胡晓牧)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厦门启动2016年度“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可获得一般支持20万元或者重点支持50万元的无偿资助,符合厦门留学人员科研资助办法要求的还可申请配套经费支持。 申报的创业项目经省人社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等进行综合评估后,确定是否入选。具体的申报办法可登录厦门留学人才网公告栏查阅。 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人员请按文件要求填写《留学人员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审核盖章后,于2016年9月12日前将申请表和附件一式五份的书面申报材料报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并提供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刻成光盘)。另外,请获得2014年度、2015年度来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扶持资金的留学人员及其企业,在9月19日前将受资助项目的进展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至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如资助项目已经完成的,须报送资助项目工作总结、科研成果登记和经费结算情况。 申报条件 对于留学人员,一般要求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创办的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且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30%以上;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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