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人员抽检现场。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陈泥 通讯员魏欣倩)从燃气公司买回家的瓶装液化气,究竟是不是足量的?质监部门近日开展瓶装液化气净含量计量监督随机抽查。截至昨日,已完成对全市7家液化石油气公司旗下13个供应站的现场抽检,共抽检了15个批次。 此次对定量包装商品的抽查对象除了瓶装液化气,还包括大米、熟肉制品、食用植物油、调味料、水产加工品,共6类定量包装商品。抽检结果将在9月“质量月”活动期间公布。 液化气瓶须标明净含量 我市现有7家液化气充装企业,经销站点有一百多个,一些企业以低价抢占市场,多规格充装且不明示充装量,短斤少两。比如,常见的民用大瓶液化气,市场上的充装规格从11kg到14.5kg,有四五种规格,价格五花八门,从80余元到100余元不等。而现行的强制性国标《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取消了对气瓶充装量和允许负偏差的规定。消费者如果仅仅关注价格而忽略了充装量,就很容易吃亏。 质监人员告诉记者,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再对瓶装液化气充装量及负偏差进行规定后,生产、销售的瓶装液化气就必须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在瓶身显著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同时必须保证其净含量符合有关规定。 昨日上午,记者随同市质监局稽查支队执法人员和市计量检定测试院技术人员,先后对华达石化滨南供应站和华润燃气厦港供应站进行了现场抽检。抽查重点为YSP35.5型钢瓶,对该型号钢瓶的每种充装规格抽检至少一个批次。检查中发现,这两家公司使用的该型号钢瓶存在四种充装规格:11kg、13kg、14.5kg、4.8kg,瓶身上都标明了净含量。 气瓶分量不足可举报 “瓶装液化石油气计量方面的投诉,近几年时有发生。”质监人员向记者透露。对抽检中发现部分钢瓶上未明示净含量的行为,执法人员均要求企业现场整改。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还将对现场抽检的气瓶净含量出具最终检定报告。若发现检定结果不合格,市质监局稽查支队将依法对其查处。 据悉,对未正确、清晰标注净含量以及未标注净含量的,质监部门责令改正后逾期不改的,将对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销售净含量不合格瓶装液化气的,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质监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液化气时记得索取票据;除了价格,也要关注气瓶净含量,可要求经销者在票据上注明净含量;有条件的消费者,还可以对气瓶进行称量,看其标注的净含量与实际充装量是否相符。若发现短斤少两,可以向经销者提出异议,也可以保存好票据,拨打12365向质监部门举报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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