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 境外投资额 ●2014年突破10亿美元; ●2015年突破20亿美元大关; ●2016年全市新增对外投资项目190个,投资总额达33.6亿美元,预计全年境外投资额将超过50亿美元; ●历年累计境外投资项目将突破1000个,投资总额将突破100亿美元。 【解读】 对外承包工程做得好 可获50万元奖励 今年厦门对外投资扶持政策新增奖励项目 A 总体框架与过去相似 常见的几种补贴项目:(1)前期费用:对企业为从事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实施项目之前,专业服务费、资源权证费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支持。(2)投资款补助:根据企业实际从境内汇出投资额,按照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标准给予补助。(3)贷款贴息:对企业从事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用于投资国或地区的境外项目经营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贷款给予贴息。贷款可从境内银行取得,也可从我国银行在境外的分支机构取得。(4)资源回运费:开展境外资源开发和农、林、渔、牧业合作,将其所获权益产量以内的合作产品运回国内,对从境外起运地至国内口岸间的运费及运输保险费,给予企业不超过其实际支付费用50%的补助。(5)投资保险费:对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给予不高于实际缴纳保费50%的补助。对在境外中方人员,向保险机构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费用给予实际支出保费50%的补助。 B 新增加的项目 新增加“支持对外承包工程做大做强”奖励。对外承包工程当年完成营业额超50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奖励;营业额超2500万美元至50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奖励;营业额超1000万美元至2500万美元的,给予一次性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奖励。 C 调整补贴限额的项目 (1)与去年相同,根据当年实际投资额度设定补贴上限。当年累计完成实际对外投资5000万美元以下,当年获得补助上限200万元;投资总额5000万美元——1亿美元,补助上限350万元;实际投资1亿美元(含)以上,补助上限500万元。(2)设定单项上限。设定投资款补助单项不超过200万元,也表明了未来这个类型的投资款直接补助会逐步缩减,而转移到投资过程中的费用补贴上,比如贷款贴息、前期费用等;明确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企业每年补贴不超过200万元。(3)限额外的项目。为强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推动“走出去”企业稳步做大做强。今年将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境外突发事件处置费用两个补助项目单列,不纳入企业全年享受的补贴限额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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