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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涉电动车事故平均两天一起 九成电动车无牌

2016-08-19 08:23:15王玉婷  曾嫣艳 黄葑乔  林冯 楼国安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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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张平原

厦门日报讯 (本报记者 王玉婷 实习生 黄葑乔 通讯员 林冯 楼国安 )提到电动自行车,不少人都会无奈地摇摇头。超载、闯红灯、超速、逆行……这些满大街行驶的“铁家伙”,让不少市民捏把汗:走在路上的,恨不得脑袋后长出一双眼睛,就怕电动车突然按着喇叭从身后驶出;开着车的,不敢靠近外侧车道,就怕“挤”了它们出现刮擦;过马路时,眼看着红灯已经亮起,它们还是“一鼓作气”,冲了过去……

昨日,记者从厦门交警支队了解到,17日,厦门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首日,岛内就查扣电动自行车722辆。而今年1至7月,岛内共发生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104起,也就是说,平均两天,就有一起事故发生。

分析这104起事故,本报用数据告诉你,不管怎么图省事图速度,安全永远是要放在第一位的。

【时间】

早晨和中午事故较多发

在发生事故的所有时间段中,不难看出,主要集中在早晨和中午,这也符合电动车的出行规律。

电动车一族的活动时间,经常从早上6点一直到傍晚,这都是电动自行车易发生事故的时间段。

而分析104起事故中7起死亡事故,事发时间分别为7:15、7:40、10:47、11:50、13:39、18:32、20:45,几乎遍布了全天,因此,只要骑着电动车行驶在路上,就要高度集中注意力,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提醒】

一定要“有牌上路按道通行”

逆向行驶

19起

占用机动车道行驶

15起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10起

岛内104起事故中 无牌电动车90起

看来,每天在大马路上不分车道行驶,瞎闯红绿灯的电动车,真是时刻行驶在危险的悬崖边。

分析责任方,除不能认定外,同等责任居多,31起。也就意味着这些事故中的电动自行车车主一定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在道路交通安全中,这种“肉包铁”的交通方式本身就充满安全隐患,这些血淋淋的案例都在告诫我们,一定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做到“有牌上路、按道通行”。千万不能在禁行区域、禁行路段内行驶;在允许的区域、路段内,也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千万不要闯入机动车道;不要载货、载人,时刻把安全放在首位。

【地点】

这些路段事故多发

路口最危险

6起

仙岳路

仙岳路中医院江头分院路段

仙岳路与成功大道匝道交叉处

仙岳路辅道湖边水库路段

仙岳路中医院门口

仙岳路与金尚路交叉口处(2起)

5起

云顶路段

云顶北路安岭路口

云顶北路金湖路口

云顶北路后坑路段

云顶中路与吕岭路交叉路口(2起)

厦禾路

厦禾路将军祠路口占4起

4起

成功大道 嘉禾路

湖滨南路 金尚路

金钟路 环岛路

统计案例,记者发现路口始终是最可怕的地方,湖里区46起事故中,22起都在路口发生,占到近一半的比例。而公交车站也发生过2起事故,由于不时会有这些“大块头”靠站停车,电动车骑行到公交车站附近一定要提高警惕。

更为严重的是,文屏路、思明南路、鹭江道这种全路段禁行的地方,仍有事故发生,真是令人捏把汗。路段之所以禁行,一定是有原因的,大家千万不可拿安全开玩笑。

【相关新闻】

电动车被刮倒

骑车女人身亡

厦门日报讯 (记者 曾嫣艳)134路公交车打着双闪停在路口,它的身后,骑电动车的女子面朝下趴在地上。遗憾的是,她已经没有生命迹象。

昨日上午8时刚过,金尚路与岐山北路路口,一辆盖着蓝色床单的电动车引来围观。“电动车被刮倒,骑车女子摔在地上,不幸被公交车的车轮碾过。血流了很多,人当场就不行了。”目击者说,公交车准备从金尚路右拐开进岐山北路,司机没有留意到右侧与它同行的电动车。湖里交警大队民警一边对现场进行勘验,一边引导过往车子通行。目前,交警部门已经对事故原因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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