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情 > 正文

高林居住区保障房小区停车改革动了谁的利益

2016-08-18 11:39:00吕寒伟 刘雪清 陈巧思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8月1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吕寒伟 实习生 刘雪清/文 陈巧思/图)“昨天不让进,今天让进了,要是这样的话,昨天干吗还整那一出?”“要是所有的车子都进去的话,那不是又乱了!”“新措施要继续执行,执行几天大家就习惯了。”

昨天傍晚,高林居住区门口,居民们自发站在门口,从他们议论的声音里,绝大部分人支持“三证合一”准入制。

保障房小区的堵车本来是件不好听的事,可是在本报官微推送后,却意外获得了网友的高声支持,网络上出现一边倒的声音,为相关部门、物业的做法点赞。

显然,在保障房实施“三证合一”准入制,在某些方面触动到了市民、网友的心声。

保障房不该有车?

第一种心声,网友“知颜”问,为何住保障房的人还买那么多辆车?

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念。

导报记者咨询了市保障房管理中心的陈先生。他介绍,高林居住区目前实际居住6000多户,其中,约有3000户是属于社会保障性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这两种房型属于购买,商品房并没有限制不能有车,只是限制不能有房。经适房申请时限制资产,但购买后不限制。

另外的3000户中,主要是保障性租赁房,申请时有收入和财产限制,比如2-3口之家,要求年收入不超8万元,总家庭资产不超32万元。而一部车才几万元,所以,只要不超标,还是可以有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