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一行窃团伙使用干扰器盗走财物 三小偷被判刑

2016-08-18 08:34  谭欣妮 杨长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谭欣妮 通讯员 杨长平)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盗窃案,犯罪分子用电子干扰器干扰车辆,导致车辆无法上锁,车内财物全部被盗窃一空。

2015年11月13日晚六时许,被告人李某等三人结伙前往海湾公园停车场行窃。他们躲藏在事先租来的车内,使用“锁车干扰器”对被害人的小轿车实施干扰。这种干扰器的工作原理并不复杂,却很有效,就是通过发射无线电波阻断汽车遥控发出的信号,导致汽车无法有效接收指令,上锁失败。

受害车主锁车后听到“咔哒”一声,以为车子已经和往常一样锁好了,没有再拉门检查。待车主走远后,李某等人迅速钻进车内行窃,偷走了32条香烟、1个翡翠吊坠、1条红宝石(镶钻)项、干果和茶叶等共计36000余元的财物。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李某等三人均以盗窃罪定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