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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国际4期业主争“独立” 结果将影响厦门众多大型小区

2016-08-17 08:51:31温航 黄敏江 陈捷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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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放弃:两次三方座谈

彭先生说,今年4月,在信访局的协助下,思明区建设局委派包括物业管理处负责人陈主任在内的两名工作人员前往,加上莲前街道办工作人员及海峡国际社区各期部分业主代表,三方首次就各期单独筹备成立业委会事宜进行会商协调。今年5月份,三方又相约在思明区建设局举行了一次座谈。“当时三方在建设局协调的初步成果是,只要海峡国际社区4期符合独立立项条件,向街道办和建设局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彭先生说,但现在业主们提交了证明4期符合条件的材料,却还是被退回了。

目前,海峡国际社区分为4期,一共有3000多户业主。业主们认为,小区规模太大,如果统一成立业委会,等几千户业主都入住,不知道要拖多久。因此,分期成立,可降低业委会成立门槛,早日成立业委会。

建设局:先表决才能独立

8月9日下午,导报记者跟随4期业主一同到思明区建设局咨询4期独立的相关情况。

该局物业管理处主任陈先生说,4期要独立,要先由街道办审查。如果业主认为他所在的片区是独立的,就按正常程序申请成立业委会,街道办有义务进行审查。

“只有一个大的社区想分期立项时,才会涉及建设局的职责。这时,我们会会同街道办进行审查。”陈主任说,分期的关键和前提,是必须由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并达成分离方案的共识。

陈主任打了个比方:社区分期就好比内部分家,首先要征求大家的意见,并得到大多数人的同意之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分家资格审核。“像划分物业管理区域,这就须由全体业主来投票决定。”

街道办:先认定再来表决

不过,对于思明区建设局的说法以及退还材料的做法,莲前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刘炜有不同看法。他认为,建设局应先认定,然后再征求业主表决。

刘炜表示,街道办对于此事的态度倾向于先认定是否符合独立分期的条件,若符合,再进行独立内部的“双过半”表决;若不符合,就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拿出不符合的原因。“海峡国际社区目前4个期,每期的户数以及人数参差不齐、多寡不一,每家每户的利益出发点亦有差别。如果只是其中一期要独立分离,就都需要所有全体业主表决的话,想要分期遥遥无期。”刘炜说,只有对独立分期资格先审查认定后,才能更好地协调和征求每期内部的问题和意见。

专家说法

林志铭:应尊重民意别阻挠民意

福建凌一律师事务所林志铭律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分期建设的区域,其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但是,如果该区域内已自然形成多个相对独立、封闭小区的,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需要尊重业主自然形成的习惯,尊重业主的自治权。”林律师说,他赞成大型小区的业主根据本分期内多数业主的意愿,分期召开业主大会,分期成立业委会。对此,行政机关应当尊重民意,而非阻挠民意。

根据法规,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标准主要是根据配套设施设备的共用情况,对此,显然建设局的意见较为权威。林律师说,海峡国际社区4期业主想要独立成立业委会,当前应着重解决各分期之间公共配套设施设备的划分,各期业主对各自“势力范围”达成一致,则行政机关没有理由不同意分期成立业委会。

所以,建设局可以认定是否存在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情况,各期业主可针对具体情况,再协商公用设施的分割。

黄舟雄:能否分期,谁来认定?

海峡国际社区究竟可以成立几个业主大会,取决于是否可以划分为几个物业管理区域。

对此,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黄舟雄律师说,依照《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业主要求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调整的,应当向区建设局提出书面申请,区建设局会同街道办事处进行审查后,根据公共配套设施设备配置、物业类型及社区布局,作出决定。如果划分为几个物业管理区域,即可各自成立相应的业主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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