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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隐匿财产 被厦漳法院联合跨地拘留

2016-08-16 08:43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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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1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厦法宣)老赖躲在外地隐匿财产,应该怎么治?昨日,厦门中院发布了这样一起跨地区拘留老赖的案件。

此前,翔安区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漳浦某工程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陈某败诉,要求他们连带向申请人厦门一家材料公司支付46万多元货款和违约金。然而,判决生效后,漳浦这家工程公司和陈某拒不执行,为此,材料公司向厦门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及其公司隐匿财产,阻拦法院的执行。于是,2016年7月7日,翔安法院与漳浦法院执行干警密切协作,并肩作战,成功对被执行人漳浦某工程公司法人代表陈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据法官介绍,这起执行案件是翔安法院首次与外地法院联合行动,成功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为跨地区执行、拘留老赖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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