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吴雪莹 )日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目前厦门共有大型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7家。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厦门市生鲜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由批发市场入手进行食品检验、申报台账和打印上市凭证随货通行。 此外,《通知》要求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销售者签订食品质量安全协议,且必须增加“入场销售者无条件服从市场开办单位检测和销毁工作要求”的条款;还应设置专门的销毁区域。 |
相关阅读:
- [ 08-09]文屏社区妇联举办食品安全夏令营系列活动
- [ 07-20]厦高新企业推食品安全快速分析仪 15秒让地沟油现形
- [ 07-10]食品安全打“互联网+”牌 厦门经验获点赞推广
- [ 07-07]厦门“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经验获赞
- [ 06-30]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走进校园 揭"食品安全周"序幕
- [ 06-28]厦门将整治“三小”行业 从源头治理保障食品安全
- [ 06-20]汀溪镇妇联积极配合食品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
- [ 06-20]厦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现场成食品安全课堂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