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两名旅客回国带榴莲、三文鱼 入境时被海关拦下

2016-08-10 09:15  黄小芳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小芳 通讯员 崔仪)多肉植物很可爱,榴莲飘香很好吃,还有一些有趣的小动物,难得出国游一趟,回来也想把它们带身上?近日,就有两名旅客,因为携带榴莲和三文鱼,打算从旅检渠道进境时,被高崎机场海关拦下,理由是违规携带动植物制品进境。

7月25日,有旅客携带15公斤榴莲进境被海关查获;4天后,又有旅客携带19公斤三文鱼进境被海关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海关已将这两起情事移交检疫部门进一步处理。

除了榴莲和三文鱼,近年来,高崎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的违规携带的各类动植物及其制品五花八门,包括燕窝、海参、螃蟹、多肉植物、干鱼翅、活体鸟等。

根据相关法规:“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属禁止进境物品。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背面也有明文提示: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产品和其它应检物,属于禁止进境物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