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小芳 通讯员 崔仪)多肉植物很可爱,榴莲飘香很好吃,还有一些有趣的小动物,难得出国游一趟,回来也想把它们带身上?近日,就有两名旅客,因为携带榴莲和三文鱼,打算从旅检渠道进境时,被高崎机场海关拦下,理由是违规携带动植物制品进境。 7月25日,有旅客携带15公斤榴莲进境被海关查获;4天后,又有旅客携带19公斤三文鱼进境被海关查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海关已将这两起情事移交检疫部门进一步处理。 除了榴莲和三文鱼,近年来,高崎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查获的违规携带的各类动植物及其制品五花八门,包括燕窝、海参、螃蟹、多肉植物、干鱼翅、活体鸟等。 根据相关法规:“带有危险性病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属禁止进境物品。其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背面也有明文提示:新鲜水果、茄科蔬菜、活动物(犬、猫除外)、动物产品、动植物病原体和害虫及其它有害生物、动物尸体、土壤、转基因生物材料、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及产品和其它应检物,属于禁止进境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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