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一男童车祸被撞出心理创伤 肇事司机拒赔治疗费

2016-08-09 09:13  谭欣妮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厦门日报讯(记者谭欣妮通讯员杨长平)一场交通事故,不仅让六岁的王小弟(化名)落下了九级伤残,更让他多了看不见的伤疤——心理创伤。心伤有时比外伤更难治,也更花钱,可肇事方却以“心理治疗费不是医疗费”为由拒绝赔偿。近日,思明法院公布了这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

2014年10月2日上午10点多,王小弟的母亲正带着他走向小区门口,突然就被一辆出租车撞上。王小弟摔倒在地,还被车拖行了一段距离,导致头部和手臂大面积受伤。

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出租车司机钟某(化名)应负事故全责。事发时他正和乘客说话,注意力不集中才导致事故发生。肇事后他甚至没有主动报警,反而逃离现场,过后才到警局接受调查。

王小弟住院三周后才被批准出院,经鉴定伤情已经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除了后续还要接受的除疤整形手术之外,医生特别加了一条医嘱,要他接受“心理辅导和行为干预”。原来,事故给王小弟带来的不仅是身体创伤,还有心理阴影。特殊教育机构的测试结果显示,王小弟有攻击性行为、交往不良等心理问题,必须经过矫正才能恢复,而这些都是由车祸导致的。

诊断显示,王小弟至少需要接受两个疗程的心理治疗,总费用预估为九万元。但在索赔时,肇事司机一方却对医疗费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心理咨询费用是事故产生的间接损失,并不属于医疗费的范畴,不应包含在赔偿项目之列。

此案最终由思明法院受理。法官认为,交通事故给王小弟带来的是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既然有明确医嘱要求进行心理辅导及行为干预,那么有关费用就属于医疗费的范畴。此外,法院还判决给予王小弟一方16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加上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费用在内,王小弟最终共获赔30余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