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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商家不知道“国标” 还想诱骗消费者

2016-08-07 23:21  赖贵旺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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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随意穿行,带来交通安全隐患。 刘东华摄

多数在售电动车不符合国家规定。赖贵旺摄

厦门晚报讯(记者 赖贵旺)“我买的时候跟我说是合格的电动自行车,结果被交警查扣了才知道是超标电动车,商家太坑人了。”近日,市民胡先生致电本报市民热线投诉一家电动自行车商家的不诚信行为。

记者昨日在江头走访了5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发现市场所售的电动自行车绝大部分是超标电动车。交警部门表示,超标电动车即属于摩托车类机动车,在岛内行驶被查获至少要罚款1500元。律师认为,生产厂家和销售商侵犯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超标电动车发生事故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向厂家和商家索赔。

【调查】

“我们的车都是合法的,都有合格证和发票”

记者走进一家靠近SM城市广场的电动自行车店内,店员向记者介绍了店内各种款式的电动自行车。他说,如果是男生骑的话应该选择车体较大的车辆,他向记者推荐了一款价格为2850元的电动自行车。

店员说,该款电动自行车是国标车,电池参数是48V,行驶速度在40公里每小时。记者很疑惑:“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不是20公里每小时吗?”店员回答说,肯定不止每小时20公里。记者问这种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会被交警抓,店员回答说:“这种很难说,有时候会,有时候不会。”

为了让记者下决心,店员说:“我们的车都是合法的,都有合格证和发票。不管你是电动摩托车或者是电动自行车,你的车被扣了,可以来找我。”

在一旁的女店主见记者不满意,就推荐了一款电池参数是60V的电动摩托车。“这种速度比较快,充满电可以跑50公里。”她说,售价2650元,含税务发票,如果不要发票,2380元就可以买到。

“如果没有发票,被交警查扣了怎么办?”店主说,现在发票都是开个人,你需要发票时可以到店里找我借,只要押金100元即可,发票归还时押金即可退回。

重100多斤时速可达50公里,店主说“不会被抓”

在另一家品牌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内,店内外摆放着满满的电动自行车。女老板告诉记者,她刚到货100多辆新车。她向记者介绍了一款电池参数为60V的电动自行车,记者问这款车重量多重,她说包括电池在内有100多斤。

“这种车上路不会被交警抓吗?”店主说,当然不会被抓,怎么可能会被抓呢?记者问她,为何电动自行车没有脚踏板?她说,现在的电动自行车都没有脚踏板,因为车身太重,踩脚踏板也走不了多远。她说,只有特别小型的才有脚踏板,但是速度非常慢。

“这种车车速可以跑到50公里(每小时),充满电可以跑80公里。”她继续介绍说,她所卖的品牌比其他品牌质量好很多,所以价格会贵一些。在类似摩托车造型的一款车型前,店主劝记者不要购买该款车型,否则上路会被交警抓。但是记者看到,该款车型和店主此前介绍的车型参数都相差无几。

【规定】

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 超标车等同于摩托车

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该规定明确提出“适用于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动功能的特种自行车。”

该标准中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重量)应不大于40kg。同时,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30分钟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

交警部门表示,超标电动车即属于摩托车类机动车,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行驶证的,不得上路行驶。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不予注册登记。

交警部门说,依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驾驶超标电动车上路行驶,按照驾驶无牌机动车的行为处罚,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超标电动车违反禁行规定在岛内行驶,将处以罚款10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二者相加,驾驶人至少要被罚款1500元。如果被处罚后再次被查获,则将处以罚款2000元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说法】

购买超标电动车 发生事故可索赔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时坤说,商家如果违反规定销售电动自行车,商家应当负责给消费者更换或者退货。商家如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商家应该赔偿损失。商家如果未按照规定给予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商家将被依法处罚。

林时坤认为,生产、销售和购买超标电动车均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性。超标电动车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驾驶人或车主可能在事故的责任认定中过错比例变大,从而导致驾驶人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但若经过调查,确认事故的发生与车辆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有因果关系,超标电动车的车主或驾驶人有权依法向该超标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商要求赔偿损失。

林时坤建议,为了避免承担相应的责任,商家应该严格履行售前告知义务,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通告,并承诺所有在售电动自行车均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厦门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市民也要主动拒绝购买超标电动车和不符合《厦门市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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