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首次与海绵城市建设相结合 《规范(试行)》在全国范围内首次把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与海绵城市、城市防洪排涝的规划建设相结合。譬如,《规范(试行)》就提出,“综合管廊设计时宜考虑海绵城市的雨水入渗通道”,“综合管廊结构可与初期雨水收集池、雨水调蓄池等海绵城市设施结合设置”,“在城市径流雨水行泄通道、低洼点、下沉式立交桥区域等易涝地段,综合管廊设计宜与排水防涝设施相结合”等要求。市市政园林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规范(试行)》这些要求,有利于补齐城市建设中的排水“短板”,通过有效利用地下空间,消减洪峰的影响,避免城市陷入频频“看海”的窘境。 率先全国总结成熟施工工艺 在综合管廊的建设过程中,厦门在全国率先总结出了一套完善、成熟的综合管廊施工工艺——预制悬拼法。它大大缩短了施工周期,还有效提高了工程质量,具有减少施工扰民,节约材料、节能环保与降低排放的优点。《规范(试行)》列出了预制拼装综合管廊断面标准化技术规定,为综合管廊的施工起到了传经送宝的作用。 创新性地把管廊建设融进地铁建设 在修建地铁时,为沿线市政公用弱电管线预留空间,待地铁通车时,缆线即可入驻。至2020年,厦门地铁计划建成148公里,依托地铁建设的弱电缆线管廊也将同步建设。厦门创新性地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融进地铁建设,为全国首创。《规范(试行)》提出了综合管廊的规划建设与轨道交通的设计相结合的技术要求,这也为城市地下空间的高效利用提供了技术规范。 垃圾气力输送管道有望纳入 垃圾收运不用车载人运,全靠真空管道运输,垃圾流密封、隐蔽,有效杜绝收运过程中的二次污染,闻不到臭味,听不到噪音,生不出蚊蝇,还能有效减轻城市交通压力和环卫工人的劳动强度。未来厦门的地下综合管廊还可望把垃圾气力输送管道纳入其中。《规范(试行)》提出,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信、垃圾气力输送管道、空调水系统管道等城市工程管线可纳入综合管廊。 【相关】 海绵城市五年内 将达150平方公里 厦门日报讯 (本报记者 殷磊 通讯员薛榕)记者从市市政园林局了解到,“十三五”期间,厦门将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借助“渗、滞、蓄、净、用、排”六位一体的雨洪管理理念,全面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城市内涝防治标准要全面达到50年一遇。厦门还要通过海绵城市建设,解决“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到2020年,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区域面积要达到150平方公里。 2015年4月,厦门入选国家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一年多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下,海绵城市试点工作得以快速推进。一批海绵城市建设、改造项目快速铺开,取得明显的成效。厦门还在全国率先贯彻全市域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并通过完善地块建设类项目审批与方案评估,以及在试点片区探索雨水排放管理制度等做法,确保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充分贯彻。 厦门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规划领域进行了一系列顶层设计,从而引领海绵城市的建设。特别是以《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引,厦门着力专题编制海绵城市规划,绘制成视野宽阔、远近结合的发展蓝图。 在技术层面,厦门还成立了市海绵城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导、指标审核单位。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范标准出台,为海绵城市试点工作保驾护航。 厦门在海绵城市建设领域采用PPP模式,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创新市政公用设施投融资机制,打造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能力。PPP模式让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集团或联合体,采用总承包方式承接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政府可通过竞争性磋商等市场机制选择最佳的社会资本作为合作对象,能够更好地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与运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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