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关于“执行干部到龄退休规定不严格”问题 2014年,我区4位同志按机构改革期间相关政策提出提前退休申请,区里对其资格条件进行了初审,并按规定上报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批。2014年9月11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公务员局联合下发提前退休相关待遇的通知(厦人〔2014〕145号),同意我区这4位同志提前退休并享受相关待遇。今后,我区将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规定,确保干部退休呈审条件合法、程序合规,在政策框架内进行。 19.关于“干部使用上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问题 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区委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行认真自查,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梳理绘制《湖里区区管干部选拔任用基本流程表》,明确将干部选拔任用“三提前”(即提前掌握干部基本情况、提前听取分管领导意见、提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必经环节。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书记会议事规则,对有涉及区管干部的人事议题,包括平级调整、干部挂职、兼职等,均先提请书记会酝酿后,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书记会酝酿人事问题时,确保与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 20.关于“编外人员混岗顶岗管理不严格”问题 一是开展自查整改。我区下发了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混岗顶岗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对各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混岗顶岗情况全面开展自查整改,对9家单位涉及42人存在非在编雇用人员混岗顶岗情况,现已整改。 二是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落实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和编外人员考勤与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细化编外人员日常管理的内容和程序,明确用工单位对编外人员管理的主体责任,明确考勤考核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考勤考核结果作为非在编雇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发放、奖惩、续聘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依据,把编外人员违规违纪的处理作为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加强非在编雇用人员的遵规守纪教育,新进编外人员都要参加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把劳动法律法规、机关效能管理规定、编外人员管理规定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从严控制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今年以来没有新增非在编雇用人员指标。 21.关于“干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问题 针对个人档案更新不及时的问题,我区于2015年12月布置全区3719名干部重新填写了《干部履历表》。今后,每三年将布置填写一次《干部履历表》。针对干部考察不重视查阅干部档案的问题,我区将严格落实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制度,对干部档案的查阅情况分别记录到干部考察材料和干部选拔任用纪实表中。针对干部建档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材料欠缺、信息填写错误、表格内容不完整等问题,我区已结合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区管所有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核查,对缺失材料进行书面催缴、对错误信息按专审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和组织认定。目前,区管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已完成98.86%,发出材料催缴单832份,收回材料1921份,均已归档。 (四)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办理方面 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我区移交信访件37件,其中检控类信访件12件。根据分类,区纪委和信访局分别建立了专门台账,指定领导和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初核调查。目前,37件均已办结,其中,检控类12件信访件中,6件部分属实,要求当事人限期整改,给予批评教育8人;6件经查不实。移交问题线索8件,已立案7件8人(其中处级3人),另1件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三、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和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区委严肃认真、不折不扣地抓好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果。但是,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目前的整改成果还是阶段性的,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对一些比较复杂的问题和深层次矛盾,还需要着眼长远、常抓不懈,进一步在健全体制机制、长效治本上下功夫。 下一步,区委将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照省委巡视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推动整改工作往深处抓、向实处落,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推动湖里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要求和27条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工作机制,从区委自身建设抓起,从领导带头做起,促进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对正在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问题突出,或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发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增强压力传导,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支持区纪委进一步深化“四转一强”,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监督责任在基层落地生根。 二是立足常态长效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出现问题反弹和边改边犯。着眼系统治理、标本兼治,制定完善一系列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建立健全堵塞漏洞、内控风险的长效机制,构建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一体化的监督体系,强化制度刚性运行,从制度层面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监督和引导。注重完善工程建设、资金安排、干部使用等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和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政府采购、征地拆迁和招标投标,切实解决重点领域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的问题。要突出对区属国有企业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机制,防止重大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同时,要坚持树立正确导向,建立容错机制和激励机制,调动党员干部在纪律约束下奋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是严格抓好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明“六项纪律”,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对“四风”问题的治理力度,强化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公款使用和干部作风等问题的整改和监督问责力度,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持续释放“执纪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执行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完善干部考察工作,加快干部队伍转型,选拔重用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领导干部。健全对一把手、关键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管理制度,重视抓早抓小抓经常,加强干部档案管理,推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常态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2-5722425;邮政信箱: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161号湖里区纪委信访室,邮政编码:361009;电子邮箱xfs@huli.gov.cn。 中共厦门市湖里区委 2016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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