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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岛外不少摩托车都“撑伞” 翔安两天查处20多辆

2016-07-25 16:30:02戴舒静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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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拆除遮阳伞 并处200元罚款

“撑伞族”被马巷交警中队查处后,被要求现场拆除遮阳伞,并处以200元罚款,无牌无证的还面临暂扣车辆的处罚。

部分司机对此表示不解,“太阳晒,不装不行啊。”摩托车司机张师傅无奈地说。他说虽然知道不允许加装遮阳伞,但如果不装,大热天实在太难受。遮阳伞在摩托车车行加装,一把只需五六十元,用扳手和螺丝就能完成装卸,过程很容易。在张师傅看来,装了遮阳伞,开慢点就没事。

“只要改变摩托车原状,都属于非法改装,都是不允许的。”马巷交警中队中队长蓝跃财说,中队一个月至少能抓一百多辆非法“撑伞”的摩托车。

“撑伞”危害

遮阳伞易发生断裂 犹如尖刀隐患巨大

蓝跃财说,在大风天气里,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遇到气流,就容易失去平衡。司机们装的遮阳伞都比较劣质,一旦断裂,就像一把尖刀,带来巨大安全隐患。有些司机暂时把遮阳伞拆下,不锈钢支架仍保留,一旦急刹车,脸部可能被刺伤。

加装遮阳伞的车辆重心发生变化,操控难度增大,转弯时容易摔倒,引发事故。有些司机为了更好地遮阳或避雨,总把伞往前压得很低,视线受到极大的干扰,很难与周边车辆保持车距,也很难看清交通标志、红绿灯、路面状况等。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安装遮阳伞的车辆都违反了这一规定。

我国《交通安全法》还规定,不得有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征的行为,装遮阳伞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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