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溜进婚纱店实施盗窃 打不开保险箱干脆就扛走

2016-07-23 08:35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杨长平)老板以为把贵重财物放进保险箱就万无一失,没想到大胆窃贼竟把整个保险箱都搬走了!近日,小偷黄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黄某今年27岁,有盗窃前科。1月15日凌晨,他钻进思明区厦禾路上的一家婚纱摄影店,首先找到收银台,拿走抽屉内的300元现金。随后,黄某又发现店里有一个保险箱,索性把整个保险箱搬走,后用工具撬开,拿走保险箱内的1500多元现金。

两天后的凌晨,黄某又溜到漳州去了。同样是婚纱摄影店,同样是入室盗窃,他撬开店门后,偷走6000元现金,还有一台价值7000多元的摄像机。无独有偶,“缘分”总是那么奇妙,黄某又在店里看到了一个保险箱。有了上一次的“经验”,他依旧把保险箱搬走。这一次,他收获更多,保险箱里有33件首饰,价值共计6000多元。案发后不久,黄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近日,思明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黄某盗走的财物可估价值共计2145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他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