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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日均46起“车不让人”被拍 斑马线上撞人司机或担全责

2016-07-20 08:01:31陈小斌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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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3张照片能清楚地记录下机动车在未依法礼让行人通过斑马线、直接开过停止线和斑马线的过程。抓拍完后,交警会对采集到的图片进行严格审核,在准确判断车辆驾驶人有条件观察到行人进入斑马线但未依法减速、停车让行时,才会对驾驶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交警介绍,今年1月1日起,新修正的《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正式实施,对该类交通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记3分。

斑马线上撞人司机或担全责

机动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已多次发生。而如果机动车在斑马线不礼让行人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驾驶人极有可能要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月17日,李某付驾驶一辆货车,沿着集美李林村道行驶至国道324线280KM+600M处左转弯时,与正在通过斑马线的行人陶某明发生碰撞,造成陶某明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付驾车遇行人正通过斑马线未按规定停车让行,该行为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负事故全部责任。

5月18日19时59分,在厦禾路厦门市第六中学前路段,李某凡驾驶一辆越野车到该处与正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谢某定发生相撞,造成谢某定受伤及车辆损坏。李某凡驾车行经斑马线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但其未停车让行,其过错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起根本作用,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5月 24日18时51分,林某驾驶小车沿厦禾路由东往西方向行驶至厦禾路(角滨路)路口时,与沿斑马线横过道路的行人林某莹、林某钰发生相撞,造成林某莹、林某钰受伤及车辆损坏。林某驾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未停车让行,其过错行为在交通事故的发生中起根本作用,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厦门市交警支队提醒,驾驶人和行人都要做到文明出行,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到斑马线处时,要礼让正通过斑马线的行人,行人应走斑马线、地下通道、人行天桥等通道过马路,切勿横穿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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