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民办校多名学生因成绩差被劝退或转学?校方称系误会

2016-07-13 09:49  刘承烺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7月1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 实习生 薛样洋 李炫睿)自己孩子读了四年书,仅仅因为成绩差,却突然被校方退学或要求转学。

9月份就该开学了,现在孩子连读书的学校都没有,这对家长来说简直是天大的烦恼。但是,这些个烦恼,就让湖里超强学校的几位家长遇到了。“孩子学习成绩差,就该被劝退或转学吗?”近日,多名超强学校学生家长向导报记者反映了此事。

事实到底如何?校方有权力这样对待学生吗?昨日,导报记者走访了超强学校、湖里区教育局和相关专家。

他突然接到转学通知

四年1班小王同学,这次期末考成绩不是很理想,语文50多分,数学70多分。

收到成绩单时,王先生对孩子的成绩表示了不满。但令王先生万万没想到的是,7月初,他突然接到班主任的通知,请家长到学校领取转学申请表,今年秋季开学,小王同学将不能继续在超强学校就读。

从一年级读到四年级,孩子的成绩在班级一直是中下水平。不承想,现在因为成绩不理想,却面临无学可上的困境。

过后,王先生与班主任进行沟通。班主任告诉他,学校四年段将进行合并,由原来的4个班合并成3个班,因此一些学习成绩较差的学生需要被劝退或者转学。

这让他不能理解,“我的孩子在学校里也没有干违法乱纪的事情,仅仅是学习成绩差一些,就不能读书了吗?”

他交了学费仍被退学

万先生的孩子也在超强学校读小学四年级,下学期就要升五年级了,学费1400元也已经交了,可期末之后却接到了自己孩子要被退学的通知。“学校为了收成绩好的学生,就把成绩不好的学生强制退学了。”万先生告诉导报记者,他的孩子就是被退学的其中一个,学校直接叫老师把转学申请单给家长,连一句商量都没有,也没给他们安排别的学校。

“听说这次一共有100多名被退学的学生,不少外来务工人员只好把孩子送回老家。”万先生说,可是他本人却长期在厦门工作,老家也没人带孩子,现在不知道自己孩子要去哪里读书。

万先生说,自己孩子成绩差,学校也是一开始就知道的。为此他还专门让孩子去补课,现在已经将成绩从二三十分提到了五十几分和七十几分了,虽然还不是很好,但是进步已经很大了。“因为成绩不好就退学,真的说不过去。”

她说学校是不是也有负责

另外一位孩子的母亲杜女士,也反映了这个情况。

期末的时候她接到了孩子数学老师的电话,说她的孩子要重新找学校了,下学期可能不能读了,原因是她孩子成绩太差(期末成绩加起来不超过50分)。

她孩子现在才在这个学校读了半年,进去的时候半个学期交了1.1万的学费,是全封闭式的,吃喝睡都在学校,一星期只见一面。孩子是一年级下半学期转学进去的,当初就是为了将孩子接到身边方便照看,才转学的,所以虽然学费贵了点,可想着对孩子好也很乐意。“现在我选择的是1.1万的教学,一星期见孩子一次,孩子成绩差,学校是不是也有责任?”

学校回应 沟通不畅产生误会

导报记者从湖里区教育局处了解到,这几日已连续接到几位家长的投诉电话。但超强学校属于民办学校,具有自主招生权,教育局无法对其是否劝退学生进行干预,只能建议家长再去与学校进行沟通。

而超强学校揭校长则表示,关于多名学生家长反映的“班级期末考试最后六名学生劝退”事件,其实是个误会。

揭校长表示,最初学校方面是考虑让家长在暑假期间多关心那些成绩较差的学生,争取把成绩提高,不要仅仅把教育的重任交给学校。但有些班主任在和家长沟通时表达上有些不恰当,加上家长在理解上有些偏差,双方沟通不畅,最终导致了这出“劝退风波”。

学者说法 民办学校也不能开除学生

我国现行《义务教育法》第27条明确规定,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8条也规定,学校应尊重未成年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就目前情况看,公办中小学校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但民办学校是否也应遵守这些规定呢?对此,一些学者认为,“不得开除”学籍是指对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生,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开除学籍,民办学校也不例外。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