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17时05分,海沧大桥上发生事故,双方司机均受到处罚。
《小事故致堵当心被重罚》后续:
海西晨报讯(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周永宁)发生小事故,不及时撤离现场而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将分别被罚500元。7月7日,本报A6版《小事故致堵当心被重罚》一稿对该项规定进行了报道,引起了市民热议。昨天,记者从厦门市交警支队获悉,7月6日和7日,警方一共开出5张小事故不及时撤离致堵的罚单。
7月6日17时05分,在海沧大桥进岛加油站出口,一辆厦门牌照的半挂车和一辆小轿车互刮,双方在现场因事故责任发生争辩,导致进岛方向出现交通拥堵。
民警接到110指令后,当即联系了当事人,指令双方拍照后先移到旁边不影响交通的地方,但是,大货车司机汪某拒不撤离。民警到达现场后,强制双方进行撤离,并依法对双方当事人“发生事故后不及时撤离造成交通拥堵”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处罚,事故双方分别被罚款500元。
7月6日23时01分,在海沧大桥往角美方向引桥处,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车发生了刮擦。大货车司机杨某没有撤离现场,占用两个车道,导致出岛往马青路方向出现了拥堵。民警到场后,对杨某进行了处罚。而对于小车车主来说,由于他及时将车移到了旁边的应急车道,没有影响到交通,因此,民警仅对其引发事故不按规定变更车道行为实施了相应的处罚。
据统计,6日至7日,警方一共开出5张小事故不及时撤离致堵的罚单。
警方支招
撤离现场前至少拍3张照片
发生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现场如何取证?一方如果不愿撤离现场怎么办?有无特殊情况不能撤离现场的?针对市民关心的这些问题,昨天,交警部门给出了答复。
问题1
一方不愿撤离咋办?
交警:在道路上发生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应当快速处理,立即恢复交通。如果车辆可以移动,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现场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立即撤离,把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自行协商或报警处理。
假如当事一方拒不撤离,另一方当事人应拍照取证,向对方讲明不撤离的后果(依法处500元罚款),自行将车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然后打电话报警,或直接驶至就近的交通事故快处点。
问题2
常见的一方当事人负全责有哪几种情形?
交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要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追尾、变更车道、逆向行驶、倒车、溜车、违反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等)、行经交叉路口未按规定让行的。
问题3
发生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如何拍照取证再撤离现场?
交警:可多角度多拍照,一般至少拍3张照片。
概览照片:相机与被拍摄物体距离5米左右。结合道路走向或车辆行驶轨迹进行相向拍摄,视角涵盖现场所有车道;现场位于路口,沿道路走向从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方向进行拍摄,视角涵盖路口区域,反映事故现场全貌及各车辆位置关系。
局部照片:拍摄事故现场的重要局部,主要反映:车辆轮胎位置;制动拖印起点、止点和突变点;两车接触部位和接触方式。
细节照片:主要反映车辆破损、变形、缺失及擦划痕迹的位置、形态;各方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情况。
问题4
什么样的特殊情况不能撤离现场?
交警:如果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没有人员受伤、车辆可以移动的,在对现场拍照或标划车辆位置,立即撤离现场把车辆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自行协商或报警处理。
如果驾驶人有这三种情形,则不能撤离现场:离开现场涉嫌逃逸的;有饮酒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嫌疑的;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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