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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小事故不赶紧撤离致交通拥堵 将被重罚

2016-07-07 07:26:41陈小斌 周永宁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郑王恺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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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醒]

小事故致堵将被严处

晨报记者了解到,根据《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快速处理,立即恢复交通。车辆可以移动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后,再自行协商或者报警处理。如果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以500元罚款。

交警表示,上述规定正是基于厦门的交通现状,是保障道路畅通的重要措施。

据交警部门统计,目前厦门的机动车总数已超140万辆,其中汽车超过百万辆,每年还在以20%左右的速度增长。据交通指挥中心监测,岛内高峰期近70%的主干道处于缓行状态,部分路段甚至常态拥堵。而不断增多的小事故更会加剧堵情。

交警表示,如果一起事故从发生到现场协商、报警、等候民警处置,在路面占时要达30分钟左右。以快速路的一个车道为例,高峰期每小时流量在1200—1500辆,耽误半小时就会影响该车道七八百辆车通行,有时还会引发次生事故,带来更大范围的拥堵。

交警部门强调,将持续严查严处小事故不主动撤离现场的违法行为,除依法对造成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处罚外,还将依据规定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背景数据

●今年5月至6月,岛内日均交通事故警情340起左右,其中91.22%属小事故

●90%以上的事故当事人在现场协商或协商不成后报警,未及时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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