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陈泥)同安财政根据《同安区城乡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于近日下达各镇(街、场)临时救助资金49万元,用于开展“救急难”工作。 据介绍,“临时救助”主要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由政府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生活救助制度。救助对象范围主要包括:一是因突遇不测、因病、因祸等特殊困难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具有本区户籍或在本区居住且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的居民家庭),重点是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和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二是镇(街、场)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特殊困难的家庭。 救助单位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所在地镇(街、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由镇(街、场)进行审核审批,并发放救助金。紧急情况下经镇(街、场)人民政府核实后可以先行救助,再补办手续,确保因突发性灾难导致生活无法维持等特殊困难家庭能得到及时救助。
|
相关阅读:
- [ 07-05]厦门救助站送来了一位迷路大爷 看看他你认识吗
- [ 07-02]最先进救助直升机来厦 东海飞行队迎来“B-7345”
- [ 06-12]船员作业脊椎受伤 东海第二救助飞行队紧急救助
- [ 07-01]“东二飞”引入B-7345救助直升机 一次能救走11名伤员
- [ 05-27]《厦门市医疗救助办法》实施 外来员工可享医疗救助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