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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取消证明和申报材料300多项 便利企业群众办事

2016-07-01 09:23:54江海苹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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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我省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的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和《厦门市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厦府办(201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市委编办(市审改办)牵头,市直各部门紧密配合,结合厦门实际开展了清理无谓的证明和繁琐手续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进一步提高了厦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群众提供公开公平、高效便捷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做出了贡献。

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对于涉及企业公民办事所需的证照(卡)、证明和申报材料、盖章环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办理部门可以在本部门获得的材料,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日前,市委编办(市审改办)根据国办发[2015]86号文件精神和厦门《实施方案》,部署清理无谓证明及繁琐手续,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大力简化优化企业及群众办事流程。

大刀阔斧

取消证照证明和申报材料300多项

证明“我妈是我妈”、卖房需要单身证明、找工作要开品行端正证明……当今社会,很多市民在办事过程中经常会被要求开具一些“无谓”或者奇葩的证明。

日前,记者从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获悉,根据中央和省里的部署要求,年初市审改办就下发了通知,在厦门开展“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工作,由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摸底,提出拟取消的证照(卡)、证明和申报材料。

近日,经市审改办成员会议研究,同意相关市直部门取消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照(卡)、证明和申报材料共计281项,福建省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87项。同时各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将取消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自清单公布之日起,目录清单内事项涉及的证照(卡)、证明和申报材料不再收取。

另外,《实施方案》的出台,要求要以服务便民利民为原则,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推进“互联网+公共服务”,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孤岛,提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整体效能。同时,还提出将进一步清理证照年检和政府制定培训、清理无谓证明及繁琐手续、进一步精简申报材料等五个方面的重点整治。

简化手续

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您好,这是新的办事指南,现在办理‘毕业生接收审核’,已不再需要提供学位证(针对双学士)、市区编制部门开具的用编单和事业改革处审核手续三项证明和材料。”昨日,记者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3楼D厅人社局办事窗口,听到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人员说道。

受理材料后,工作人员在审核时间上也大大缩短,做到现场办结。

人社局人才开发调配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人社局取消的审批服务项目涉及“毕业生接收审核”和“干部调入审核”两大项。拿“毕业生接收审核”来说,对于事业单位招聘的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从原有的六项减少到三项。类似这些被砍掉的材料,有的是前一个审核环节已经提交的材料,有的是可以在内部电脑调取的。由于这项业务属于即来即办,市民在办理时可以少跑部门、少准备材料,工作人员在审核时速度也会加快,节省双方的时间。

记者了解到,仅“毕业生接收审核”一项,每年惠及的毕业生将达2万多人。

在民政局窗口,工作人员小陈也在告诉前来办理有关社团登记等业务的企业经办人这个利好的消息。此次调整,民政局取消要求当事人提供的证明和申报材料有: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清算审计报告、非本地户籍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在厦暂住证明材料、拟定法定代表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情况证明》共计15大项证明和材料。

据民政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首席代表蔡智仙介绍,取消这些材料和证明后,不少社会团体或企业单位受益良多。取消提交“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报告和清算审计报告”,意味着企业不用再花钱请人做这些报告,而是由登记管理部门出钱帮他们做,不仅省事也省钱。

“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这是厦门简化优化审批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缩影。

“通过清理,一些无谓的证明和申报材料将被砍掉。从一定程度上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流程,强化了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市委编办(市审改办)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目前,厦门各相关单位已分别以部门文件形式将取消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并制作新的《办事指南》上架。在办理审批过程中,也不再要求前来办事的群众出具已被砍掉的证明和材料。

与此同时,市审改办特地将各单位取消证照(卡)、证明和申报材料汇总起来,在《厦门日报》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并欢迎提供宝贵意见。监督电话:0592—2896551(小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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