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开展“月巡查”? 突出问题导向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提出,将“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年的七项主要任务之一。随后召开的省、市纪委全会对此都提出了具体要求。市纪委监察局探索建立“月巡查”制度,着力延伸基层监督触角,加大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力度。 据了解,“月巡查”将在每年第二、三季度进行,突出问题导向和压力传导,组织人员开展专项审计,深入镇街,并延伸至部分村居,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线索督办、督促整改、责任追究、通报曝光,推动区、镇(街)主责主抓,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巡查结束后,还将结合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回头看”,组织对巡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月巡查”还有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发现、总结、推广基层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形成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特色和亮点。 巡查对象和重点有哪些? 紧盯民生领域 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月巡查”的对象是谁?据了解,基层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小组长,以及问题线索反映集中、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公职人员等,都是“月巡查”的重点对象。 哪些问题是“月巡查”的重点内容?“月巡查”盯紧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救助救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民生领域,以及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等。 在“月巡查”启动前,市纪委监察局就近年来有关信访问题进行了汇总,通过排查起底、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制定了巡查方案,明确了巡查的重点内容。也就是说,巡查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的。在“月巡查”过程中,巡查组通过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进一步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反映。通过“月巡查”,将发现和查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相关部门积极构建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 首批“月巡查”进展如何? 发现核查问题线索 正在形成“问题清单” 在今年的首批巡查中,巡查组由市纪委牵头,抽调区纪委和民政、农业、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同时邀请市民评代表参加,充分发挥市民评代表在广泛联系群众方面的优势。为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首批巡查还邀请了本报“监督在线”全程参与,对“月巡查”工作进行采访报道,并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据了解,目前,两个巡查组已深入到相关镇(街)、村(居)、基层站所及村居民小组、家庭,通过查阅资料、集体座谈、个别访谈、入户走访、现场核查等方式,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并对所掌握的问题线索进行核查。 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巡查组初步发现和核查了巡查对象在惠农政策的落实、社会救助救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个别村居干部违纪违规线索。接下来,巡查组将形成“问题清单”并移交相关区,督促限时反馈,对普遍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对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办,对违纪违规问题严肃查处,同时,深入排查问题背后的责任,严肃问责。 在首批巡查中,巡查组还对新阳街道“居务咨询日”、内厝镇“清风莲塘促进会”等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深入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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