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报讯(记者 白若雪 通讯员 孔庆任)场馆建了十几年还没有竣工决算,大楼建好移交使用了还挂在代建单位账上,有些项目甚至代建单位都销账了还没有形成资产……这些在不少地方广为存在的问题,造成了大量政府投融资项目资产游离于监管之外,不仅使得纳税人所纳税款使用去向不明,还可能导致资产管理链条断裂,引发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该局日前先行先试出台了《厦门市市级财政性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建立了涵盖资产管理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体系,彻底打通了政府资产管理的链条,将链条前端由已建成项目延伸至在建投融资项目;同时扩大了资产管理的范围,将各部门、单位以及国有企业代政府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纳入管理。 记者发现,《办法》首次提出了“业主单位”“项目资产管理单位”两个名称并作了解释,以便相关单位更好地明确自身地位和责任。文中明确了投融资项目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和投融资项目资产的账务处理。把“责任”和“入账”这两个问题解决了,就相当于打通了基建项目资产管理的“任督二脉”。 此外,《办法》首次将单位占有使用之外的包括代政府管理资产、财政投融资项目形成资产等在内的全部政府资产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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