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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互联网+”思维 厦门试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

2016-06-29 23:08:35刘启国 李有森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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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6月28日厦门讯(通讯员 刘启国 李有森)在机构不整合的前提下,厦门将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着力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重复执法问题,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1+X”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这是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暨联合执法行动启动仪式上获悉的。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也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根据中央编办要求,厦门确定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高度重视,在机构不整合的前提下,将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有关市场监管执法工作、市发改委物价执法工作、市商务局酒类专卖等部门执法工作纳入统一的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平台,优化执法资源配置,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积极推进综合执法。

构建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

“运用‘互联网+’思维,依托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厦门已经初步开发建设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为集约化监管、协作化运作、规范化执法、社会化共治、安全化保障提供科技支撑和创新驱动。”市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市场监管局局长郭勇毅告诉记者。综合执法平台目标实现了“六个统一”,统一执法事项受理,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事项“一口受理”;统一执法信息归集,实现各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信息的归集、分流、交换、抄告和共享;统一执法工作协作,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动响应和联合执法,增强行政执法整体工作合力;统一案源线索管理,实现案源信息流转、研判的电子化、系统化;统一执法检查事项,通过跨部门随机抽查联合执法,实现对同一商事主体的多部门检查事项一次性完成;统一执法风险防控,实现综合执法任务执行的动态电子监察,促进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法、规范、高效运行。

据悉,目前,平台已开发设计“五大模块”,即案源管理模块、抽查监管模块、联合执法模块、电子监察模块和综合查询模块,五个模块既互为补充,又是有机统一的整体。构建了综合执法横向联通、纵向贯通、线上线下互联互通的格局。下一步还将继续推进综合执法平台开发建设和功能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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