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五一、端午期间,检查组深入超市检查购物卡是否存在公款消费。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薄洁)开展明察暗访650多次,查处7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105人作出处理,其中对37人进行党政纪处分……这是今年以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铁面纠治“四风”拿出的一份“成绩单”。
这份“成绩单”可以用三个“同比上升”来回答:查处问题数同比上升82%;受到处理人数同比上升162%;受到党政纪处分人数同比上升60.9%。
能取得这份“成绩单”,源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扎实的“功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挺纪在前,持续发力加压,抓深抓细抓实,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纵深推进,并形成了特色亮点。今年4月1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以《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纠“四风”》为题,对我市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专门报道。
亮点1
严明纪律要求
为作风建设提供保障
“严禁在班子换届召开会议过程中向国家工作人员发放补贴或福利;严禁利用干部职务调整、调动,违规配备公车、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今年五一、端午前,市纪委监察局结合严肃换届纪律,在“十个严禁”中融入新内容,在节前重申纪律要求,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说起“十个严禁”,我市的党员领导干部并不陌生,它犹如警钟,时时警醒着大家。我市纪委监察机关持续深化打造“十个严禁”的纪律品牌,每逢重要节点,根据形势需要,不断丰富完善相关内容,将节日的提醒、警示,作为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的重要契机。比如,元旦春节严明“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严禁公款购送年货节礼”;清明节前强调“清明缅怀先辈,强化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家风”等要求。
实行责任清单,也是我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作风建设新常态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委出台的《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四风”列入责任清单。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检查中,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移交“问题清单”、提出问责建议的重要内容,要求立行立改、严肃问责。在市、区两级开展下一级党委书记向上一级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并接受纪委委员评议工作中,也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作为评议的重要一环。市纪委《关于规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对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连续发生顶风违纪行为的,严格责任追究,强化刚性约束。
这些做法和措施,是我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并提供了制度保障。
亮点2
加强监督检查 严肃执纪问责
高考期间,在考前、考中,督查小分队都到考点周边的酒店、路段,进行公车私用的明察暗访……坚持全市一盘棋,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四风”新动向、新变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环紧扣一环,这是我市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的又一特色亮点。为进一步增强监督合力,我市采取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及派驻机构上下联动,市民评代表、媒体记者参与的方式,不定时、不定点地开展明察暗访,特别是加大重要节点的督查力度。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察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三公”经费、办公用房、公款购卡、工会经费、公车管理使用等专项检查,检查了1384名处级以上干部、企业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组织全市35819名党员干部开展违规参与高尔夫球活动自查清理;察访7家快递企业,严防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网络支付等隐蔽手段收送礼;抽查14家市直和区属单位的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对一镇一街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检查重点内容,并深入村居走访群众,了解基层干部作风情况。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在执纪问责过程中注重运用“四种形态”,既做好“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又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对巡视发现、上级交办、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深入开展核查,及时督促整改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谈话提醒,对违纪违规问题严查快处,并严肃责任追究。如,针对市运管处在办公用房整改过程中违反规定搞虚假整改问题,市运管处党总支书记等8名处级领导受到党纪处分或诫勉谈话处理。
亮点3
拓宽监督渠道
强化通报曝光震慑力度
今年3月,本报“监督在线”报道了《搞变通假整改相关责任人被严查》,市纪委监察局通报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典型问题,在我市各级各部门形成不小的震动。
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也是我市的一大特色亮点。市纪委监察局通过本报“监督在线”、厦门电视台“监督视线”、市纪委监察局“鹭岛清风”网站,重申“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报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检查情况,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在重要节点连续刊登监督执纪系列报道,形成持续的压力传导和强大的舆论攻势。今年以来,仅本报“监督在线”专版就刊发了21期有关纠“四风”的报道。
为畅通群众信访监督渠道,市纪委监察局通过媒体公布12388举报电话、“鹭岛清风”举报网站、手机App反“四风”一键通和市纪委信访室举报信箱等举报方式。市纪委监察局在组织相关检查及开展明察暗访时,还邀请市民评代表参与,请媒体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充分发挥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以往综合通报的基础上,市纪委监察局突出分类专题通报,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问题进行专题通报,如,今年元旦春节期间查处的4起驾驶员公车私用问题,市运管处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问题,“五一”前专题通报五起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规问题等,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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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期间未发现公车私用
昨天及前天是一年一度的中考。为了杜绝公车违规接送考生现象,市纪委监察局组织多路检查组,到部分考点及周边地段进行明察暗访。两天的检查结果显示,未发现公车私用问题。
“这辆车有可疑!”在厦门五中莲前校区,一辆车牌号为闽D393XX的黑色小轿车停在考点附近的人行道上,引起了检查人员的注意。检查人员立即拍照取证,记录下相关车牌信息。在厦门一中、科技中学、莲花中学、外国语学校、云顶学校等中考考点,检查人员也通过明察暗访的方式,观察接送考生的车辆,重点检查是否有公车违规接送考生。此外,检查人员还对部分考点周边的小区、停车场等进行了检查,重点对进出及停放车辆展开核查。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市纪委监察局立即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经核查,接送考生的均为私家车。市纪委监察局表示,类似的明察暗访将不间断、不定时地进行,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记者薄洁)
【提醒】
涉嫌违纪行为可多种方式举报
如果您发现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公款吃喝、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请向市纪委监察局举报。
举报方式多样,可以写信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中共厦门市纪委信访室,或拨打市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电话12388,也可以登录“鹭岛清风”网站(www.xmcdi.gov.cn)举报信箱进行举报;还可以下载“鹭岛清风”App客户端,通过反“四风”一键通进行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