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闽居民可在厦换补领身份证 不需提供额外的证明

2016-06-25 07:58:0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 通讯员厦公宣)即日起,只要是户籍在福建省内的居民,如果需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到厦门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昨天,厦门市公安局对外发布该消息。

据悉,为进一步服务民生、创优管理,提高户籍窗口便民服务水平,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放宽异地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工作的统一部署,即日起,户籍在福建省且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在厦门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居民身份证的换补领。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厦门全市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办理证件;如果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群众申请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

如果申请人申请时选择办理加急证件的,公安机关会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如果选择普通证件的,则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同户成年直系亲属,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申请人委托代领证件和办理加急证件的,应在收到证件一个月内,持证到就近的派出所进行证件核验。属于换证的,要交回旧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