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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居民可在厦换补领身份证 不需提供额外的证明

2016-06-25 07:58:04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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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晨报讯(记者陈小斌 通讯员厦公宣)即日起,只要是户籍在福建省内的居民,如果需要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可到厦门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昨天,厦门市公安局对外发布该消息。

据悉,为进一步服务民生、创优管理,提高户籍窗口便民服务水平,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范围内放宽异地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换补领工作的统一部署,即日起,户籍在福建省且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可在厦门全市派出所户籍窗口进行居民身份证的换补领。

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因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损坏,急需换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厦门全市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采集人像、指纹信息,申请办理证件;如果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丢失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及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群众申请异地换补领居民身份证不需要提供额外的证明,工本费收费标准不变。

如果申请人申请时选择办理加急证件的,公安机关会通过邮政快递寄送;如果选择普通证件的,则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同户成年直系亲属,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领取;申请人委托代领证件和办理加急证件的,应在收到证件一个月内,持证到就近的派出所进行证件核验。属于换证的,要交回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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