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阅读】 道路停车收费标准 厦门低于国内一线城市 《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行政事业单位所属停车设施的停车收费,原则上采用电子现金和在线支付等非现金的收费方式,按照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停车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优先用于支持公共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其他停车设施提供非现金的收费结算方式。 路面停车收费按区域分三类 停车服务收费按照《厦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厦府[2016]48号)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 机场、火车站等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 实行政府指导价 路面停车收费按照“中心城区高于次中心城区,道路高于非道路,地面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不同分区、特殊时段、特殊区域实行不同收费标准”的原则,分成分类区域,一类区域包括鹭江、中华、厦港、开元、筼筜、梧村、嘉莲、江头等街道辖区以及万达和两岸金融中心、软件园二期、国际邮轮中心、厦大白城片区;二类区域包括岛内其他区域,岛外部分区域由各区自行制定分区方案;三类区域为除一类、二类区域外的其他区域。 实行市场调节价 由停车设施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停车收费标准;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公共停车设施,应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原则,充分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用户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 道路停车收费即停即收 按照规定,停车收费实行累计递增计费,鼓励快停快走,防止出现长时间占用车位的“僵尸车”现象;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车辆停放即停即收费;其余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30分钟(含)以内免费(独立专业机械立体停车场除外)。 现行的收费标准 目前,厦门的停车收费标准与国内一二线城市相比并不高。例如,上海路面停车场第一个小时为15元,以后每小时为20元;深圳一类地区首半小时5元,之后每小时20元;南京核心区域路内停车第一小时内每15分钟4元,之后每15分钟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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