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 23家餐饮店,仅3家证照齐全 福州路及毗邻的龙头路小吃街区域系居民生活区,位于龙头商业区北侧,南起海底世界,向北连接三丘田游客码头。区域内多为两层混合结构房屋。 早些年,游客从钢琴码头上鼓浪屿游览,少有游客走到福州路区域。2013年,三丘田码头投用后,福州路成为游客上岸后往龙头路商业区的必经之路,不少商家渐渐聚集过来,开起了大排档、烧烤摊等餐饮店,乱象也随之产生。 占道现象最是突出。记者此前多次在午晚用餐高峰时段走访这一区域,发现不少商家将桌椅、广告牌随意摆放到道路上,立起的广告牌挡住半边街、摆出的桌椅占去半条路等现象频频可见。夸张的占道行为,严重影响着道路正常通行。嘈杂随之产生,商家的揽客、叫卖,再加上一些喝高了的食客们的喧闹,这里的清静渐行渐远。此外,餐饮店集中在一块儿,又导致这一区域油烟扰民严重、厨余垃圾污染路面,浓浓的烧烤油烟,吹散了本属于这里的琴岛气息。 “为此,我们没少接到居民投诉。”鼓浪屿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琮透露,仅今年第一季度旅游淡季,平均每周接到居民对这一区域的餐饮乱象投诉就达到七八起。 然而,破坏环境只是该区域餐饮业态乱象的表层,事实上,根据鼓浪屿协同管理联合执法队不久前进行的摸底数据显示,福州路的23家餐饮店当中,就有11家无证又无照,同时具备工商营业执照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仅有3家。“恶化的市容环境,需要靠整治来恢复,普遍的违法经营,更需从源头来调整。”鼓浪屿街道办副主任朱志胜表示,对福州路及龙头路小吃街进行环境整治和业态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已日益凸显。 【行动】开展综合整治重点弱化餐饮业态 鼓浪屿管委会规划处副处长王开春介绍,此番综合整治将以《鼓浪屿龙头路、福州路商业业态控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基准,这份《导则》是在2014年发布的《鼓浪屿商业业态控制导则(暂行)》的基础上做了部分修订而来的。 根据《导则》要求,综合整治将“标本兼治”,在严抓占道、破墙、流动经营、无序叫卖等经营乱象的同时,更着手进行业态调整,重点弱化餐饮业态。 按照《导则》,福州路、龙头路小吃街范围内(区域划定范围以《导则》为准),将禁止开办含有煎、炒、烤、炸等中餐生产工艺以及可能产生油烟、噪声污染的其他餐饮项目,另外也将禁止经营涉及歌舞厅、夜总会、酒吧(喧闹的酒吧)、宾馆、酒店、家庭旅馆、招待所、宠物养殖等商事功能的商业项目。 据此,自2016年7月1日起,鼓浪屿管委会、街道、城管、公安、市场监督、环保等部门将在龙头路小吃街、福州路范围内依法对设立上述餐饮、宠物养殖项目的商家开展综合整治行动,并给予商家3个月业态转型过渡期(具体期限从限期整改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算),希望相关商家能在过渡期内积极进行业态调整,逾期未自行整改,将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上述禁止业态除餐饮、宠物养殖以外的,则要求在原批准的使用期届满后30日内进行业态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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