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县(市、区)巡视二组向我区反馈了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个方面的问题,并交办了一些信访件,与区委书记个别反馈了一些问题,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关于“集美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与其他工作检查合并组织进行,严肃性不够,针对性不强”问题 一是组织专项检查。2016年3月28日,区委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由区委常委带队、抽调区纪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10个检查组,围绕“五抓五看”内容对区委14个直属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检查,目前各检查组均已完成对被检查单位的集体约谈和问题反馈,下一步将持续督促整改,并于今年9月底前组织“回头看”。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区委书记与各区委直属党组织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各直属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年度任务目标,进一步增强考核检查的严肃性和针对性。 三是实施动态监管。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信息化监管制度的意见》,区四套班子及各直属党组织填写党委(党工委)班子、书记、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和纪委(纪工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任务清单,并将清单内容录入区政务内网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监管,区纪委定期、不定期抽查任务清单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并督促各单位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问题。 2.关于“区委未按市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将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书面形式专题报告市委、市纪委”问题 一是立即整改。区委于2015年4月22日以区委文件形式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我区落实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于2015年12月31日以区委文件形式按时向市委、市纪委书面报告集美区落实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二是严格报送制度。进一步抓好区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专题报告工作,明确今后由区委办分管副主任和区纪委党风室主任为主具体负责,每年12月初开始收集相关材料、撰写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专题报告,按规定时限要求向市委、市纪委报告。 3.关于“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仍然比较薄弱”问题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结合各镇街特点在基层设置“清风园”、嘉庚家训大讲堂、“嘉庚精神系列墙画”等廉洁文化宣传示范点。组织农村基层党员参加党章和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的学习教育和党纪党规考试,强化农村基层党员党风廉政建设意识。组织开展“廉洁文化进农村”系列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扩大廉洁文化的宣传覆盖面,弘扬风清气正的氛围。 二是重视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务、村(居)务公开制度,将深化公开作为“五要”与共同缔造“五共”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强化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落实,2015年对全区42个村(居)2012-2014年度的村级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进行就地审计,审计金额16.8亿元,并将审计结果在公开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区委于2015年12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工作的通知》(厦集委〔2015〕64号),推动镇街纪委(纪工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着力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2015年在全区开展“美丽厦门人文集美村居清风工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区、镇街、村居三级责任网络,推动建立村居工程建设项目运作机制,在村居推行“六要群众工作法”。2015年,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重点对2013-2015年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农村计划生育扶贫资金、计划生育困难女孩家庭帮扶经费等4个项目进行了检查、督促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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