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杨长平)借着帮别人开通手机上消费业务的机会,他偷偷把自己的支付宝账号和别人的绑定,消费的时候直接选择别人付款“吸血”。近日,这名“吸血鬼”因诈骗罪在思明法院受审并获刑。 小杨是一家足浴店的服务员,去年9月19日,她认识了顾客黄某。28岁的黄某来自安溪,在闲聊中他告诉小杨,开通支付宝的“蚂蚁花呗”可以在消费时享受打折服务。实际上,这是一款消费信贷产品,申请开通后,用户在消费时可以预支一定的额度,先消费后还款。 不知情的小杨相信了黄某的话,把自己的手机交给黄某,让他帮忙开通。黄某在操作时,趁小杨不注意,另外开通了支付宝上的“亲密付”功能,将自己的支付宝账号与小杨的支付宝账号绑定,并在小杨的手机上设置消费的额度。这样一来,黄某消费时就可以选择由小杨来付款。 小杨并未发现黄某在自己手机上动了手脚,直到几天后收到提醒,称支付宝被扣款1.3万元,才紧张起来。她联系黄某要求他还钱,黄某不仅不肯归还,还失去了联系。她只好拨打110报警。经警方侦查,黄某在安溪县的一家酒店被抓获。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款1.3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另外责令其退赔小杨经济损失1.3万元。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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