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时政 > 正文

厦门提出“厦门版”保护海洋生态与渔业十大行动

2016-06-01 11:26:50林雯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丰富的海洋生态资源是令每一位厦门居民引以为傲的丰富矿藏。(资料图)

海洋周举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洽谈会。

厦门日报讯(文/记者 林雯 通讯员 佘逸 洪宝珍图/市海洋与渔业局供图)拥有海域面积390多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约226公里的厦门,掌握着极其丰富的海洋生态资源,这是令每一位厦门居民引以为傲的丰富矿藏,更是厦门海洋经济赖以生存与发展的根基。

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近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了《“百姓富、生态美”2016年福建海洋生态·渔业资源保护十大行动方案》,在贯彻落实的过程中,厦门因地制宜,市海洋与渔业局提出了符合本地实际的十大行动方案“厦门版”,在主动适应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新常态的基础上,从方方面面更加精细化地保护厦门市海洋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并以此反哺经济,提高海洋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现代渔业建设,加快海洋与渔业改革的开放创新,为加快建设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全面建成海洋经济强市作出新贡献。

1、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专项行动

5月1日起,厦门海域进入了伏季休渔期,今年,厦门将以前所未有的高压态势加强对休渔渔船的执法监管。厦门将建立以渔政执法力量为主,边防海事等海上执法力量配合、渔民群众积极参与的伏休监管新模式。严厉打击渔业辅助船、“三无”船舶非法进行渔业生产和外籍渔船非法进入厦门海域作业等各种违法行为,确保伏季休渔秩序稳定。

2、全面实施捕捞标准渔具专项行动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打击非法采捕交易红珊瑚等违法活动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厦门渔政部门将打击非法制造、销售、使用禁用渔具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标准的违法行为,取缔拖曳束耙刺(珊瑚网)等禁用渔具,清理违规渔具的数量占不符合标准渔具的10%以上,进一步规范渔具使用。除了在使用环节下“紧箍咒”,有关部门还将在生产源头环节打压非法渔具的生存空间。渔政与工商部门将联合对渔具生产厂家和销售商家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名录档案,制止生产和销售禁用渔具或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标准渔具,从源头上规范使用渔具的行为。

3、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专项行动

去年,厦门积极组织了有市民参与的“江河湖海年年有鱼”大规模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今年,这样的活动还将延续——厦门计划在主要海湾和流域开展大规模水生生物资源增殖放流活动,增殖放流总数量计划达3亿尾以上。

4、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行动

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今年的目标是,水产品抽检药残超标案件查处率要达到100%,,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渔政部门将从产地和中埔批发市场两方面着手,增加监督检查的频率与密度,提高检打联动和市区联合执法的力度。

5、严厉打击渔船违规专项执法行动

今年,厦门海洋执法部门将精心打造厦门海洋“蓝剑”联合执法行动品牌,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在组织开展日常综合执法的基础上,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突出打击重点,分别开展不同主题的全市性或区域性海上联合执法行动。采取海上巡查、港口检查、分片同步进行相结合的行动措施,营造严打高压态势。

近期,渔政部门将在全市海域重点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船舶、涉渔“三无”船舶和电毒炸鱼的违法行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