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本组文/本报记者 何炳进 林路然)日前,由农业部、国家卫计委和国家食药监总局三个部委就拟联合发文的《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生产经营的通知》委托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河豚的安全性食用或将在我国解禁。中国渔业协会则公开表示,我国将有条件放开养殖河豚的生产经营。 厦门“吃货”们的问题来了:一旦解禁,厦门有地方买河豚来吃吗? 据了解,漳州目前已有颇具规模的河豚养殖场——近水楼台先得月,解禁后,厦门市民有望吃上养殖的河豚。 {动态} 漳州人工养殖河豚目前大多出口日韩 位于漳州的福建省海水鱼类苗种繁育科研中试基地,主要从事海水鱼类苗种繁育科研、中试与生产,目前以河豚为主。 戴添华是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村民,从事河豚养殖已有十多年。现在,他的200多亩池塘养着两种河豚——菊黄东方鲀和条纹东方鲀。“两种河豚的养殖期不同,菊黄东方鲀是两年,条文东方鲀则要三年。”他介绍,当每只河豚的体重达到半斤以上,就能上市出售,他的池塘每亩能出产河豚150斤。 听说国家将有条件地放开河豚的生产经营,戴添华感到很高兴。据他介绍,目前东坂村有100多个池塘养着河豚。河豚的养殖在漳州地区得到很好的推广,也已经有了成型的销售渠道。“我们出售的都是河豚活鱼。”戴添华说,河豚几乎都是销往江苏,最后再出口到日本、韩国等国家。 将来,一旦放开养殖河豚的生产经营,作为漳州的近邻,厦门市民有望吃上养殖河豚。 {调查} 上市不合规 销售仍禁止 “厦门现在对河豚的销售仍是禁止。”昨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若要让河豚上市,经营者需要提供检验合格报告,而对河豚毒素的监测结果是报告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但目前国家还未出台相关的监测标准,因此河豚上市仍不符合规定。 “打游击”销售排档只卖熟客 此前本报报道过,记者在厦门港附近和八市附近,均发现有鱼贩子在偷偷卖河豚。这些卖河豚的鱼贩通常是提着竹篮子,里面装满待宰的河豚,或随意摆在市场内的其他鱼贩旁售卖,或蹲在马路边售卖,没有固定场所“打游击”,一发现有执法人员过来就撤离。 “往年曾在八市门口附近看到过卖河豚的鱼贩,他们是从龙海偷偷过来,河豚多是野生的。”市场监督工作人员说。随着鹭江市场监督管理所加强管理,近期并未发现有人偷卖河豚等危险海产品。 记者从一些经营海鲜大排档的业内人士处了解到,有些大排档还会留有“压箱底”的货,正是河豚。这些河豚往往只卖给熟客。 味虽鲜美 身怀剧毒 曾有食客尝过河豚后感叹:“不吃河豚,焉知鱼味,吃了河豚,百鲜无味。”河豚味美,但身怀剧毒,食客有时急着尝鲜,将安全弃之脑后。 去年1月,曾有一对居住在集美石鼓路附近的老夫妇突然手脚麻痹,全身发抖,呼吸困难,送到医院时,两人都已经失去意识。原来,他们在市场里买了河豚,回家自己杀来吃,发生中毒反应,经全力抢救,两人后来性命无碍。 事实上,河豚的毒素并不会随着烹饪过程而消退,即使腌制加工,毒素仍牢牢锁在鱼体内。此前,就有来自上海的游客购买了河豚鱼干,没想到一块鱼干就要了他的命。吃了鱼干后,他身体不适,抢救无效而死,死因正是中了河豚的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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