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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浪屿《“以奖代补”暂行规定》6月1日起实施

2016-05-20 08:05:35崔晓旭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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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海行动

花海行动之最美庭院:辖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院校等单位庭院以及居住小区、商业住宅区、居民、家庭旅馆庭院。

花海行动之最美阳台:辖区范围内所有驻岛单位、商家、居民阳台,重点是沿街道路两侧的阳台。包括悬挑式、嵌入式、转角式三类阳台,不含天面、天台。

上述两项由商家、群众等主动提出申请,根据申报情况和鼓浪屿岛上实际,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条件达标、审核通过的对象,由鼓浪屿管委会安排资金给予一定奖励。

奖补条件

花海行动之最美庭院:绿地布局合理,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配植得当、品种丰富,景观优美,对其它单位有示范、带动作用;开展节约型绿化。

草坪、绿篱定期修剪,树木及时整形修剪,绿树成荫,保持良好景观。绿地无裸露地面,植物保存率95%以上。

环境质量良好,单位整洁卫生,果皮箱设置合理。庭院内无违章搭建、占用绿地的现象。

花海行动之最美阳台:阳台要求整洁干净,无污渍,无乱拉乱挂。乱堆乱放杂物现象;因地制宜,坚持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结合,合理选择、搭配观叶观花植物,景观符合周围环境;经常维护,定期修剪整形、清理枯枝落叶,保持良好景观;对其他申报主体阳台有示范、带动作用。

奖补标准

通过自评、互评、网友评价及“花海行动”专家顾问综合打分的形式,每年评比两次,对综合评分“优秀”、“良好”、“中等”的,分别给予每户每次不超过2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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