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经济企业 > 正文

国家质检总局推广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经验

2016-05-20 07:35:59刘默涵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厦门5月19日电(刘默涵)今天,国家质检总局在厦门召开现场会,向全系统推广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经验。

所谓“单一窗口”就是企业只要和一个“窗口”打交道,即通过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处理结果通过单一平台反馈给申报人,实现“一个窗口、一个平台、一次申报、一次办结”。这是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的重要措施,可以减少申报单证的重复录入和数据信息的差错,降低贸易和运输企业的综合物流成本。

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积极尝试开发统一的地方电子口岸,建设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目前,100%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企业通过“单一窗口”实现向检验检疫、海关、边检、海事等多家口岸监管部门“一次申报”,各监管部门通过“单一窗口”实现申报信息数据共享、船舶监管电子化审批和全程无纸化,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和执法互助”。

2016年3月25日,厦门检验检疫局率先向“单一窗口”直接开放货物申报通道,这也是全国检验检疫系统直接向地方电子口岸“单一窗口”开放货物申报通道的首个试点。企业可一次性完成一般货物的检验检疫申报,并在“单一窗口”平台上实现货物检验检疫监管状态的查询和跟踪。

截至5月18日,厦门口岸95%以上进出口货物、100%进出境船舶、100%跨境电商商品、100%国际邮件快件通过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检验检疫申报,不再依赖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的申报服务。此举极大减轻进出口企业的申报工作量和费用,提升厦门口岸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成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挂牌以来最大的亮点之一。

现场会上,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孙大伟对于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建设给予高度肯定,表示将认真总结厦门口岸经验,并予以推广和复制。据透露,国家质检总局将向有需求具备条件的地方“单一窗口”开放检验检疫数据接口,进一步推动各地“单一窗口”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