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厦门:前男友“吃醋”持棍痛打情敌 被提起公诉

2016-05-19 10:17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文洁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同检/文 陶小莫/漫画)前女友邀王某去KTV包厢一起K歌,他以为她回心转意了。不料,到了包厢后,他兴高采烈的心情瞬间跌落谷底。原来,现场还有她的现任男友,两人还当着王某的面“秀恩爱”。

最后,王某受不了刺激,叫来朋友帮忙,持棍痛打情敌。近日,王某及其同伙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同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喜:前女友相约 一起去K歌

案发十天前,王某刚和陈小姐分手,因此,当天他接到前女友约唱歌的短信,还以为她回心转意了。

去年11月10日晚上,王某收到了一条短信。发来短信的是与他分手数月的前女友陈小姐,她约他“一起来唱歌,喝喝酒”。

虽然两人已经分手,但是王某仍对陈小姐心存爱慕。接到短信,他很开心,还以为有了复合的机会。于是,他立即带上好友小黄,一起前往同安汀溪路口附近的一家KTV。

然而,当王某走进包厢,看见里面坐着两女三男,其中一名白衣男子紧挨着陈小姐,二人之间动作还很亲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