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三张假转账截图骗得24万 民警跨省抓回台湾籍骗子

2016-05-19 09:28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嫌疑人陈某印在银行取款。(监控图)

嫌疑人造假的汇款单转账截图。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通讯员 孙青)找“朋友”兑换台币,汇率可比银行有油水,心里小算盘打得噼啪响,没想到却被3张作假转账截图,骗走了24万多元人民币。

这个台湾籍骗子不光会PS,下手时,还周全地换上另一个身份。钱骗到手,骗子急着去消费,被民警抓住了“尾巴”。顺着资金流向,民警跨省追查2千多公里,终于揪出了这个几乎隐藏了所有身份信息的台湾籍骗子。

湖里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跨省办案,仅用7日就成功抓获一名台湾籍诈骗犯罪嫌疑人,侦破涉案24万余元人民币的“新台币兑换人民币”诈骗案。

【被骗】

转了24万元

却没有新台币到账

黄某自己都不记得,微信里什么时候加了这个名叫“梁龙杰”的台湾人。5日,“梁龙杰”发来一条消息:朋友,身边有人要兑换新台币吗?黄某想到之前跟自己有交易往来的肖先生,于是便将“梁龙杰”推荐给他。

上午10点多,在黄某牵线下,肖先生添加了“梁龙杰”的微信。得知“梁龙杰”可以以1元人民币=4.97元新台币的汇率兑换钱币,觉得很有油水,当下就决定交易。

“你把钱打到我的台湾账户上,我现在就让我兄弟在台湾把新台币汇给你。”不一会儿,“梁龙杰”发来3张汇款单截图。肖先生看到,三笔49万、45万、30万元新台币的汇款,已从基隆市第一信用合作社汇出。看到汇款凭证,肖先生将249240元人民币分三笔转给了“梁龙杰”。

直到下午,肖先生还是没有查到任何资金到账。等他再联系“梁龙杰”时,才发现对方已失踪:电话关机,微信失联。肖先生这才发现被骗,急忙报警。

【追踪】

骗子急于消费

疯狂购物暴露行踪

接到报警后,湖里分局跟骗子“赛跑”。在市反诈骗中心争分夺秒抢夺下,紧急止付冻结了肖先生的后两笔转账,共16万余元。但去哪找“梁龙杰”成了难题。

还好,钱一到手这个骗子就急着消费。经侦查,民警发现在成都成华区,频频出现骗子的消费记录:先从一农行取款机取走2万元,紧接着,又在建行取走4万5千元。还先后买了iPad、手机等物品。

经初步调查,种种信息均显示,骗子可能真是台湾人。8日,2名侦查民警赶往成都,调取多个监控录像后,一名50多岁的秃头男子进入视野。银行附近的一个探头记录下骗子的活动轨迹,只见他取完钱离开时,走到街角,上了一部成都牌照的现代汽车。

顺着仅有的线索,民警发现这辆现代汽车的车主李女士,有一个台湾籍的前夫,这个人很可能就是他们要找的“梁龙杰”。可奇怪的是,李女士前夫名叫陈某印。

【抓捕】

用上繁体字

民警查出“神秘人”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在成都所有系统上,民警都查不到陈某印这个人。正在案件陷入僵局时,经办民警祁覃思将输入法切换成繁体,再将名字输入后,有了!嫌疑人陈某印的身份信息显示出来。

1992年从台湾来大陆,1997年证件过期,但这之后,再没有任何信息更新。2007年,陈某印因涉嫌诈骗,被广东警方判刑5年,释放后,就变成了“神秘人”,“个人信息档案中没有头像,只有一个台胞证编号。”祁覃思说。

11日晚,出差民警传回了相关信息和截图,一整晚,祁覃思反复侦查,终于找到了陈某印的个人身份信息和照片,仔细比对,发现陈某印与监控拍下的果然是同一人!民警发现,陈某印近期很可能还在成都。

12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在陈某印前妻居住处附近从早蹲到下午。17点左右,时机成熟,民警终于将正在熟睡的陈某印抓获,并当场缴获银行卡、手机和电话号码等作案工具。

“我不认识梁龙杰,他的账户信息也是我花钱买的。”审讯中,陈某印交代,作案前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了全套设备,包括银行卡和手机号,“微信号也是我新申请的。”目前,陈某印已被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链接】

遇到现金交易

骗子果断放弃

在研判中,祁覃思发现,在嫌疑人诈骗的当天,有一条通话记录很可疑。电话的主人刘某也是台湾人,目前就居住在集美。“会不会是同伙?”为了将整个案件挖清楚,祁覃思与刘某取得了联系。原来,5日的时候,陈某印曾联系过他,想要做兑换交易。当刘某提出只接受现金,不使用银行转账时,陈某印就“知趣”地放弃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