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探索工业用地供给模式 盘活闲置土地从粗放到集约
2016-05-17 13:16:37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卢超颖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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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粗放供给到集约化用地 厦门探索工业用地供给模式 事实上,国内一些城市的工业用地供给,为了增加产业招商力度,经常采用土地优惠等方式吸引企业入驻,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往往存在土地利用效率不高、未能实现当初承诺的投资强度和产能等问题,甚至有一些变相成为小产权房,粗放式供给和投放,成为另一种形式的产能过剩,制约着土地的高效集约利用。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相关领导介绍说,以往厦门工业用地供地方式过于单一。一方面工业用地供应均采取出让方式,且出让年限均为50年,导致退出机制难以实施。而中小企业正常成长周期为8~12年,大型企业成长周期可能更长,因产业结构调整关停并转、产业转型升级等原因,导致工业用地低效利用、闲置不用等,难以盘活利用。另一方面是招商时已确定用地规模,且均按一次性供地;一些大项目往往是一次拿地后,因市场原因后续建设跟不上,导致用地闲置,且闲置用地收回难。 厦门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李志伟说,厦门土地利用方式转变的探索实践历程,可以追溯到2005年,厦门的一些老牌大中型工业企业如厦新、厦工、叉车厂、锻压厂、电化厂等,通过“退二进三”产业布局调整,老城区的工业用地通过收储,重新规划,为社会事业、服务业提供了宝贵的土地资源,土地得到二次利用,实现了城市的更新改造,而工业企业通过异地改造实现了产业升级。 2014年10月3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工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出台,明确规定,《厦门市工业园区布局规划》确定的各工业园区应划定不少于5%的土地用于统建通用标准厂房,统筹安排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入驻,采取租赁方式或先租后让的方式提供;同时,积极引导一般工业项目通过二级市场使用存量建设用地,或租赁、购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积极尝试工业用地“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地方式,由中标人或竞得人先行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达产验收后,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再办理土地出让手续。实行新增工业用地租让弹性年期制,一般工业项目用地租让年期合计不超过20年。 而这种供地方式的转变,已经通过海沧这个项目显露出了其独特的优势和生命力。据悉,海沧308工业园区入驻企业合计租赁厂房面积约5.17万平方米,租金均按照收购时的计划,按季度按时缴交入账,租金总额完全覆盖收储该项目的资金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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