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开车碰瓷一年"被撞"23次 男子因报警次数过多露馅

2016-05-15 08:15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5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杨长平)一年之内,他的车竟然“被撞”23次。近日,专靠开车碰瓷讹钱的涂某在思明区法院受到审判。

经查,涂某一共骗了二十几个受害人的钱。不过,他因为报警次数过多露馅,最终被警方抓获。

涂某今年49岁,此前他曾靠开黑车为生。他第一次作案是在2014年8月9日,当天傍晚6时许,他在长青路湖滨北路口盯上了一名正在打电话的司机。开车尾随其后,他趁对方要变道之时迅速凑了上去,轻轻一撞。

下车后,涂某一边假装受害者,一边假装大度,表示自己愿意“私了”,只要对方给点钱就行。首战告捷,涂某一下子就拿到了300元维修费。

第一次尝到甜头后,涂某开始疯狂作案。接下来的9月份,他接连刮擦了三辆车,一共骗到了将近2000块钱,比他开黑车挣钱轻松多了。

与一般碰瓷者不同,涂某每次作案基本都要自己报警。涂某认为,即使交警到了现场,对方也会被认定为全责,所以主动报警。

从2014年8月第一次作案,到2015年9月被抓,涂某一共主动刮擦了23次,除了最后一次之外,其余都得逞了。最高的一次他骗到了1800元,通常一次都能骗到四五百元。

最后一次碰瓷,涂某原本也快得手了,但民警调查发现,涂某的报警记录特别多。结果一盘问,涂某就露馅了。

近日,思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涂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让被害人误以为应承担责任,骗取赔偿金人民币13480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