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男子飞机上偷奢侈品 还狡辩自己“只是拿错包”

2016-05-10 09:52  陈捷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1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湖法宣)无业无收入,却喜欢奢侈品,一个单肩包23608元,一个钱包7125元,买不起,怎么办?偷!近日,男子殷某因在飞机上偷“葆蝶家”牌奢侈品包,在湖里区人民法院受到审判。

殷某今年39岁,小学文化,无业,来自河南省一个偏僻的农村。此前,他就有过盗窃犯罪的经历,曾因犯盗窃罪被外地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

2015年8月17日10时许,殷某乘坐一航班欲从厦门前往香港,在厦门机场停机坪等待起飞期间,殷某以毛毯作掩护,盗走被害人王先生放置在行李架上的单肩包,并拿到客舱尾部座位开包翻看。

被害人王先生说,当天他发现殷某的行为特别奇怪,因为看到殷某一直将座位上方行李架的毯子拿上拿下,之后又到机舱尾部座位去坐着。

于是,王先生就想把自己放在行李架上的单肩包拿下来随身带着。但是,王先生到行李架拿包时,发现包不见了。而且,王先生向机舱尾部的座位方向看的时候,看到殷某将自己的包放在大腿上,埋着头好像在翻什么东西。

这时,殷某一抬头,看到王先生在看他,就很着急跑过来说:“不好意思,我拿错包了!”

可笑的是,当时殷某还立即下跪求饶。等空乘人员到了以后,殷某一直狡辩称自己拿错包了。

经查,被盗单肩包是“葆蝶家”牌,即英文品牌BottegaVeneta,这个包价值人民币23608元。单肩包内还装有一个“葆蝶家”牌钱包,价值人民币7125元。另外,包里还有现金人民币17750元、港币5000元(折合人民币4124元)。

近日,湖里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殷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260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此,判处殷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