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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男子为妻子购买伪造表格 骗取医院非法堕胎

2016-05-10 08:52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邹玒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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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被卫生监督人员查处的非法抽血验子车。在这辆车的后座上,几根棉签和几根抽血管子、一次性针头,就可以完成抽血。

厦门日报讯 (记者 刘蓉 通讯员 林清河 林中杰)2013年以来,思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局以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为重点,大力推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记者近日从思明区卫生与计划生育部门获悉,截至2016年5月1日,该区共查处涉“两非”案件76起,罚没款87.05万元,仅2016年1月至4月,就对“两非”案件立案11件,结案7件。

全面实施二孩政策后,“两非”又有抬头现象。今年,思明区卫生与计生部门还将与公安等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综合治理常态化,加大查处“两非”力度。

近日,宋先生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为妻子作了胎儿性别鉴定,通过非法鉴定为女性胎儿后,购买了一张伪造的《孕14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骗取医院为妻子施行非法终止妊娠手术。宋先生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被开元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七天。

据了解,购买、使用伪造表格进行非医学需要终止妊娠被查处的案件,在我市尚属首次。

据思明区开元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介绍,暂住辖区内的杨女士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按照孕期计算,本该进入孕晚期的杨女士却没有出现任何怀孕症状。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她已于去年6月下旬持《孕14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自行前往医院进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根据《福建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条例》第九条规定,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十四周以上的妇女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提供相关身份证明。已婚的,还应当提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婚育证明。但杨女士进行人工终止妊娠的行为并未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核。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发现后报案。

思明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受理案件并侦查后发现,杨女士与宋先生系夫妻关系,该夫妻已于2012年2月27日生育一女,按有关生育政策,可再生育一胎。妻子怀孕后,宋先生通过非法渠道查出妻子怀的很可能是女胎,花了500元非法购买《孕14周及以上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审批表》后,骗取医院进行堕胎,终止妊娠。

该夫妇的行为还涉嫌选择胎儿性别终止妊娠,目前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抽10ml静脉血,就能检测胎儿性别。近年来,“抽血验子”非法产业链悄然兴起,都号称最准,不会出错。不过近期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受理一起因胎儿性别鉴定结果出错导致一名准妈妈误将男胎当做女胎进行流产的投诉件。

王女士(化姓)已经生育二女,一心想要再生个男孩,发现再次怀孕后,听说通过抽血检测DNA就可以鉴定胎儿的性别,准确率高,于是到处找人介绍,后来通过其朋友刘某介绍到陈某某处,在孕期10周时,花了6000元进行抽血鉴定,经鉴定得知胎儿性别为女性,于是自行进行流产,结果流出来的是男胎,真是又悔又气,最终拨打了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

【相关】

抽血验子

将男胎误作女胎流产

又悔又气

投诉举报相关人受罚育监督所的投诉电话。

抽血鉴定胎儿性别属于违法行为。经调查处理,思明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分别对性别鉴定人陈某某和介绍人刘某进行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三十二条中有规定,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但医学上确有需要的除外。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生殖中心副主任医师赵敏告诉记者,公立医疗机构的诊室里都贴着禁止非医疗原因鉴定胎儿性别标识。除非有性染色体连锁遗传病,也就是跟性别有关的家族遗传病,才会选择鉴定胎儿性别,但是这一般需要经过集体审核通过才行。所谓的验血测胎儿性别技术,是通过验血来检测母血里的胎儿DNA,从而判断胎儿性别。理论上通过这一方式可能可以鉴别出宝宝性别,但很难确定检测的准确率有多高。在正规医院进行的无创基因筛查操作有一套严格的标准,才能保证检验的准确性。而在未能确定医疗环境是否合格的情况下,在一些小诊所,甚至黑诊所对孕妇进行抽血,孕妇和胎儿都可能面临着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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