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立足群众路线聚焦农贸市场 思明继续整治占道乱象

2016-05-09 12:19:05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李文超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整治前

 

整治后

厦门日报讯(记者 黄璜 通讯员 王冠群)4月中旬,本报报道了思明区城管执法局市容整治行动提前“入夏”。行动开展至今半月有余,即便是“五一”假期,各中队针对流动摊贩的整治也没有停歇。

仅4月30日至5月2日,思明城管就查处占道经营2000余起。通过对巡查记录、群众反映等资料的分析,5月份,思明城管的夏季市容整治行动将聚焦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的占道乱象,欢迎市民继续拨打5991854提供整治线索,提出意见和建议。

整治现场

多点出击 市容市貌明显改观

周末的早晨,深田路热闹非常,新民市场里人气很旺,市场外的道路俨然也是个市集。百家村花园周边的几条小路,除了违停的车辆,还有摆地摊叫卖的小贩,蔬菜、肉、水果,连衣服都有人卖,还有摊贩索性开来小货车,用后备厢当“柜台”。烂了的水果、菜叶,还有现宰鸡鸭的内脏,将路面弄得脏乱不堪。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这一处占道早市,他们经常整治,但屡屡“回潮”,同样的问题也出现在美仁宫菜市场附近。

对于执法人员的到来,摊贩似乎已经习惯,远处的摊贩收拾起物品赶紧走了,距离执法人员较近的,被取缔时也大多乖乖地认了。几个顾客还帮着摊贩说话:“我们都习惯在这里买东西了。”事实上,几步开外就是规范的农贸市场,占道摊贩出售的东西,市场里基本上都有。一些通情达理的居民对这样的整治行动还是表示支持的。

当天上午,开元中队对这两处市场周边的占道乱象进行了整治,共取缔占道约50起,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防止乱象“回潮”。中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强宣传,让更多市民理解、支持,参与到共同维护市容环境的队伍中来。

前埔村目前的常住人口有近4000人,外来人口超过4万人,前埔北区农贸市场周边聚集了不少前来争抢客源的占道摊贩,他们挤占了空地、人行道、辅道。占道乱象影响了农贸市场的正常经营,周边居民正常出行受阻,旁边学校师生的出行安全存在隐患。

思明城管莲前中队经过一段时间的宣传、整治,前埔北区农贸市场外的市容有所改善。但此处旺盛的市场需求,引得一些占道摊贩流连忘返,与队员们打起了“游击战”。莲前中队进行了“反游击战”,每天都在不同时段对北区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现象进行突击整治,让占道摊贩摸不着规律。经过整治,周边市容市貌得到了明显改善。

思明城管相关负责人表示,占道整治是成果随时可能归零的工作,占道摊贩想方设法躲避执法,执法人员一转头,他们就卷土重来,因此整治除了持之以恒,还要懂得用巧劲。此外,一些占道乱象还经常打着“方便周边群众”的幌子,因此整治的关键是要夯实群众基础,发动广大市民共建共管,实现整治成果的共享。因此,今年以来,思明城管在市容整治方面不断求新求变。

行动方案

求新求变 彻底清除占道乱象

石亭路占道市场,长期以来就是筼筜城管中队的一块“心病”,由于道路狭窄,执法车辆很难进入,执法车还没到,摊贩们就有所察觉,往周边岔路、民居躲藏。执法人员一走,摊贩又出现,继续占道扰民。经过长期斗争,筼筜中队的创新整治方式终于见到成效:每日4时执法人员就去站岗,跟占道摊贩“抢地盘”,一直到20时,都有执法人员定点站岗,连吃饭休息都是轮流去,直到把摊贩的“黄金经营时间”耗光。经过一个多月的整治,如今,石亭路占道市场已不复存在。

据悉,思明城管梳理出了辖区内36处重点的占道早市、夜市,下属各个中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结合以往查处取缔的经验,通过创新整治方法,有效应对占道乱象回潮。

据思明城管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的夏季市容整治行动立足点就是“群众路线”。行动开展之前,该局就着力总结前期整治情况,根据群众投诉进行分析,制定行动方案;行动期间,还会根据每个阶段群众反映的重点,对行动方案进行微调。

最近一段时间,思明城管发现,农贸市场周边的占道摊贩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校园周边的占道经营不仅影响在校师生进出的交通安全,一些小吃摊点更是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群众反映较多。因此,思明城管将5月的整治重点放在农贸市场和学校周边,除了每日巡查、定时定点清理、假日周末集中整治、整治后定点巩固等“规定动作”,思明城管还将通过广泛宣传,通过聘请市容观察员等方式,发动群众参与市容环境的共建、共管、共享。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