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醉驾入刑5年厦门76人终身禁驾 媒体梳理典型案例

2016-05-05 08:04:09黄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醉驾入刑”五年数据】

1、5年来,厦门共查处醉驾6376起

2、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共4018人,占63%(其余的是无证驾驶、法院未判决等情况)

3、每天约有2人因醉酒后驾车需“回炉再造”

4、因饮酒后或醉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终身禁驾共76人,占1.19%,每年约有15人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谭欣妮 吴俊鸿 通讯员 林冯)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史上最严“醉驾入刑”成了全国机动车司机的一道“紧箍咒”。

截至今年5月,刚好是“醉驾入刑”实施五周年。这5年来,厦门有多少人因为醉驾入刑,有多少人因为醉驾丢了驾照,又有多少人被终身禁驾?昨日,本报独家采访厦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过数据和典型案例为您解读“醉驾入刑”5年来厦门的相关情况。

【最疯狂醉驾】

一路撞7部车,还拖行的士司机百米

“醉驾入刑”5年来,最疯狂的醉汉是一名叫徐某的嫌疑人。

2013年9月4日20时许,徐某驾驶私家车途经吕岭路曙光医院,与一部出租车刮擦,之后开到吕厝宝龙中心路口,再次撞上另一部出租车,在出租车司机下车准备找徐某理论时,徐某加大油门将的士司机拖行了100多米,最后的士司机倒在了斑马线上。

随后,徐某开着车,沿着湖滨北路一路狂飙,先后在体育东村小肥羊、仙岳路、疏港路刮了5辆车。21时14分,徐某开车行驶到厦门大桥处,驻桥武警手持突击步枪,才将先后撞7部车辆的徐某拦下。

经警方调查,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08mg/100ml,除了醉驾,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据警方介绍,徐某此次醉驾肇事,不但扣车扣证,还将终身禁驾。

【最无知醉驾】

两次醉驾助力车,被拘6个月罚八千元

酒后不能开车,这里的“车”也包括属于机动车范畴的助力车,可是并非所有人都知道。周某就因两度醉酒驾驶助力车而站上了被告席,被判处拘役六个月。

2014年10月27日下午4点多,老周驾驶助力车行至集美区灌口镇上塘中学门口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血液酒精含量高达338.05mg/100ml,但老周不但没有表现出悔意,反而多次经公安机关传唤而未到案,甚至变更联系方式潜逃,随后被公安机关在网上追逃。

被追逃期间老周仍恶习难改,2015年8月25日晚上8点多,他再次饮酒后驾驶助力车,行至集美区日新路与杏林南路交叉路口路段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227.13mg/100ml。一周后老周被取保候审,但他未及时到案再次被网上追逃。今年1月14日,他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不久前,集美区人民法院据此作出判决,判处老周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最奇葩醉驾】

不满代驾开错路,亲自上阵反而撞车

今年4月15日21时左右,陈先生和友人酒兴正酣,叫上代驾开车去同安找朋友继续喝。车行至同安工业集中区后,因代驾司机路不熟开错了几次,陈先生便不耐烦了,赶下代驾,自己坐上了驾驶座。然而还没开出两百米,一辆摩托车呼啸而过,陈先生躲避不及,一头撞上了道路中心的隔离栏。突出的隔离栏又与对向驶来的另一辆小轿车相撞,造成了两车损害的结果。

经检测,陈先生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30.2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交警大队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因犯危险驾驶罪,他被判处拘役三个月。

【链接】

八人因酒驾将被吊销驾照

近日,厦门交警网发布了一份行政处罚告知书,有8名驾驶员因涉嫌酒后驾驶,被交警部门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后,逾期未接受处理,如今将被市交警支队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该告知书公告7日后视为送达,相关驾驶员有权要求听证,但应在5月7日之前向市交警支队提出,逾期视为放弃。

此次公示的8名驾驶员,违法行为发生地均在厦门岛内。而这8名驾驶员中仅1人是本地户籍,此外,4人为外省户籍、3人为本省外地市户籍。(记者黄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