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厦门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出炉 超六成将免认证

2016-04-28 09:14:29吴林增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国税干部指导信用良好的企业使用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东南网4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远菊 晓美 张藏)从5月1日起,纳税信用在B级以上的纳税人办税将更加轻松、便捷。

昨日,导报记者获悉,2015年厦门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已经出炉。去年,共有8.5万户纳税企业产生信用级别,其中,A级纳税人4368户,占比5.14%;B级47559户,占比55.95%;D级纳税人4988户,占比5.88%。

以往,只有A级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免于认证,下个月起,这个范围扩大至B级以上。也就是说,超过六成的纳税人将享受免认证便利。

纳税信用总体不错 A、B级别纳税占比超六成

据介绍,纳税信用级别每年度评价一次,年初启动对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级别评价,4月份发布评价结果。全市适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的纳税人共有18.2万户。

其中,存在信用级别户为8.5万户。不予本期评价的9.7万户,占比53.52%。不予评价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没有生产经营收入,或纳入纳税信用管理不足一个评价年度。“从占比上看,结果呈橄榄型:A、D级占比小,B、C级占比大,结果分布合理。”厦门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介绍,A、B级别占比超过六成,纳税信用总体不错。

至于纳税人如何查询自己的信用等级?有至少三种渠道可查询。纳税人可以通过厦门国税局、地税局的门户网站纳税信用级别查询模块进行查询,也可以通过手机APP、微信进行查询。

增值税发票免认证 下月起范围扩大至B级以上

那么,对于被评为信用良好的企业,能够获得哪些便利?昨日,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说,信用良好的纳税人,除发票领用、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出口退税外,税务机关还与银行合作,启动了“银税互动”项目。

截至2016年3月末,厦门共有8家银行在银税合作业务框架下开展了相关业务,其中建设银行、光大银行、厦门银行、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开办了基于纳税情况的纯信用贷款业务。已有1111户企业,通过该项目获得156001万元的授信金额。

同时,税务机关还会将A级名单推送到厦门市社会信用信息平台,让纳税守信者在社会上也能获得更多的便利。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以往,只有A级纳税人能够享受增值税专用发票免认证,从5月1日起,这个范围扩大至B级以上,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将享受到办税便利。

纳税申报、财务报表 最容易“拖信用后腿”

“有奖励就有相应的惩戒,对于D级纳税人将限量供应发票。”市税务部门相关人士说,在出口退税时,D级纳税人也将被实施最严格的管理。

据介绍,对于极少数涉嫌违法案件的当事人将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去年,厦门一共有6家企业被列入“黑名单”,这6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被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而对于纳税人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哪些因素影响信用评级。昨日,厦门市国税局也对此进行了统计。经统计,影响纳税信用的最主要因素集中在日常申报上,体现在纳税申报与报送财务报表这两个指标上。

因此,纳税人要做好日常申报工作,不要因为疏忽忘了申报,而影响到纳税信用级别评价。

新政速递

聚焦“营改增”

1. 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除此之外的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税率为6%。此外,增值税征收率为3%和5%两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下月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等四个《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明确了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问题。

3. 5月1日起,《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开始施行,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以及2016年5月1日后发生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需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进项税额的60%,第2年抵扣进项税额的40%。

4. 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由原来的6月15日延长至6月27日。

此外,明确兼营增值税、营业税业务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方式,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8月31日;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自产农产品,可以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按照现行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