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长鸣 男子酒驾摩托出车祸 妻儿还要赔偿死亡乘客 1月中旬,海沧区法院对外发布了一起因酒驾引发的索赔官司。案发当天,老林和朋友喝酒后,驾驶摩托车载着陈先生出行,沿海沧区马青路由东往西行驶至金路桥石子厂路段时,不幸与一辆大货车相撞,老林和陈先生当场死亡。 经查,老林与大货车驾驶人对本起事故负同等责任。其中老林饮酒后驾车未注意观察前方路面情况确保安全,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而陈先生在该事故中没有过错行为。 陈先生死后,家里留下妻子和四个还需抚养的子女。他们五人认为,在这起事故中,老林负有一定的责任,虽然老林已经死亡,但老林的法定继承人应承担责任,于是将老林的妻儿告上了法庭。海沧法院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作出判决,要求老林的妻儿承担30%的赔偿责任,赔偿陈先生家人经济损失21.8万元。 骑摩托车被货车撞倒 多亏安全帽护头救一命 2014年7月26日8时许,在海沧324国道龙井村口,黄先生骑着摩托车从村里出来,左拐上324国道,被一辆飞驰而来的大货车连人带车撞倒。庆幸的是,他戴的头盔护住了他的脑袋。经医生初步检查,黄先生右上肢有骨折,脚部等多处有不同程度的擦伤,头部未受到伤害。 货车超载超速 倾翻压死路人 去年4月9日13时许,刘某驾驶货车沿海沧南海三路行驶,至赤石社路口时,车辆侧翻,车辆及渣土撞压一旁的陈某,陈某当场死亡。经查,大货车超载、超速行驶是该事故的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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