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王某昌被警方抓获。警方供图
犯罪嫌疑人伪造的假机动车号牌。 警方供图
黄劲超 图
海西晨报讯 (晨报记者 陈小斌 通讯员 厦公宣)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房产证、户口簿、身份证……这些市民经常需要用到的证件,被不法分子盯上,并通过伪造这些证件,来获取非法利益。
近日,厦门市公安局特勤大队连续捣毁3个假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缴获假机动车牌、假印章、假证等近3000份。昨天,厦门市公安局通报了上述案件。
现场
假车牌、假驾照频现
厦警方顺藤摸瓜锁定制假窝点
今年3月,厦门市公安局特勤大队在环岛路一带查缉假套牌机动车工作中,发现使用假车牌、假驾驶证的现象较多。通过深挖,民警发现违法驾驶员获取假牌假证相对容易、成本低廉,且制假嫌疑人采用网上交易、线下邮寄的交易方式,隐蔽性较强。
为此,特勤大队抽调精干警力,以查获的假号牌入手,循线追踪制假贩假窝点的中、上游线索,并初步掌握到3条制假证线索。但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制假窝点和暂住处分离的方式运作,为抓捕工作带来难度。经过市公安局特勤大队民警连续五天四夜的跟踪蹲守,终于锁定了制假窝点的具体地址。
追捕
3个窝点5嫌犯全抓获
制假窝点的设备多得惊人
3月19日,特勤大队直奔位于湖里寨上的一处制假证窝点,抓获犯罪嫌疑人彭某彪(男,30岁,湖南涟源人),缴获假印章45枚、钢印模具54个,假证成品、半成品450本和电脑、打印机、钢印机、剪切机等一批制假设备。
随后,特勤大队民警又循线,于4月5日、11日打击了集美区杏滨街道石厝村和湖里区乌石浦二里两处制假窝点,分别抓获了犯罪嫌疑人彭某平(男,43岁,湖南双峰人)、李某丽(女,41岁,湖南双峰人)和犯罪嫌疑人王某波(男,26岁,湖南双峰人)、王某昌(男,48岁,湖南双峰人)4名犯罪嫌疑人,共缴获假印章350枚、钢印模210枚,假证成品、半成品1500本,假机动车牌22副,伪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健康证、印章、营业执照等近700件,及电脑、打印机、扫描仪、过塑机、钢印机、剪切机、字模等一大批制假设备。被缴获的涉案物品诸多,8名民警用6个多小时才清点完成,其中,这些假印章涉及多个省市相关部门。
经查,犯罪嫌疑人彭某平系再犯,于2004年3月曾因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此外,李某丽是彭某平的妻子,王某昌和王某波系父子关系。
审讯
1本假证成本约20元
制假者违法行为逐步职业化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分工明确,有张贴、喷涂小广告,制造城市“牛皮癣”的“广告员”,有负责与买主联系的“业务员”,有负责中间传递的“联络员”,制假犯罪嫌疑人藏身于出租屋,不会与买主直接接触,违法行为已逐步职业化。
犯罪嫌疑人一般采用手机短信、微信等联系方式,避免面对面接触,“下线”交易过程中一旦有风吹草动,“上线”立即逃遁。同时,犯罪分子还采用网上交易、线下邮寄的方式作案,作案隐蔽性强。制作1本假证件的成本在20元左右,经转手到买主手里则高至150元至500元不等。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分别由湖里和集美分局审理。
法律链接
制作假证件最高判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对“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以及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提醒
购买使用假证
违法可能触刑
警方表示,厦门警方继续对各种制贩假证、假公章的违法犯罪活动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无论以何种形式的制贩假证、假公章违法犯罪活动,一经发现将坚决予以严惩。
警方也提醒市民朋友们,购买、使用假证件同样属于违法行为,一旦查实将受到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如果涉嫌使用假证实施诈骗等行为,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千万不要碰触假证件,以免后悔莫及。此外,市民如果发现各种制贩假证章的犯罪窝点,要及时举报,对提供线索协助警方破案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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