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4月23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肖文鲜)男子酒后驾车到派出所门口闹事,结果当场被抓。近日,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经翔安检察院起诉,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6年1月14日23时许,王某在自己家喝完一瓶葡萄酒后,驾驶摩托车从家中出发,开到了翔安一边防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以后,他就将车停放在派出所大门口,随后,他用力推开派出所的大门,还用左脚踢向电动门门头,用手将门头铝合板内部的电线拉扯断。 王某闹事后,被值班民警当场抓获,民警现场对王某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显示,王某酒精含量为17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 事后,经审讯,王某称,他是因将公安机关当天下午正常向其父亲了解情况,误当成是要抓人,所以,他在喝多的情况下才做出上述举动。 检察官提醒,酒后切勿驾车,否则害人害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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