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法院、自贸区商事仲裁中心
海西晨报讯(记者 林爱玲)2015年6月6日,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厦门自贸片区成立;
2015年8月7日,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在全省率先挂牌成立,成为国内第二个自贸区法庭;
2016年4月19日,在厦门自贸片区揭牌一周年前夕,厦门湖里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与厦门市6家机构签订了一揽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助力区内纠纷解决。
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示范区,是厦门自贸片区改革的方向之一。在挂牌成立的这一年里,在追求贸易便利化的同时,厦门自贸片区也在不断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如今,厦门自贸片区探索成立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已经成为全国典范。2015年6月以来,共受理仲裁案件113件,标的16.02亿元。
一院一中心
仲裁为主,调解为辅
2015年6月6日,厦门仲裁委员会和厦门市仲裁员协会同时在厦门自贸片区内成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简称“一院一中心”)。据悉,“一院一中心”可处理所有涉及自贸区的民商事案件和所有涉外案件,不受当事人国籍限制,也不受纠纷发生地的限制。
“现有来自全世界各地的在册仲裁员575名,为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国家的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纠纷解决服务。设立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就是要构建以仲裁为主、调解为辅的区域性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厦门仲裁委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林建文说。
据悉,从去年6月至2016年4月13日,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共受理仲裁案件113件(其中涉自贸区案件59件,涉外案件54件),案件标的共计16.02亿元(其中涉自贸区案件标的7.08亿元,涉外案件标的8.94亿元)。
自贸区法庭
专业团队推进法治化
如果说厦门国际商事仲裁院和厦门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设立拉开了纠纷解决机构创新的序幕,那么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的成立则是推进厦门自贸片区内法治化建设的最强后盾。
2015年8月7日,湖里法院自贸区法庭挂牌成立,成为全省第一个、全国第二个自贸区法庭。成立之后,虽然只有8名工作人员,但法官、法官助理及书记员均系法学或法律硕士,是一个具有国际经济法、普通法或民商法专业背景的专业化审判队伍。
据悉,从自贸区法庭成立至2016年4月18日,共受理各类涉自贸区案件276件,诉讼标的总额为4.27亿元。已审结137件,其中撤诉50件,调解37件,判决48件,移送2件,涉案总标的额为1.42亿元,调撤率为63.5%。
多元化平台
及时妥善化纠纷
时值厦门自贸片区挂牌一周年之际,区内多元化纠纷解决再添新助力。4月19日,厦门湖里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与厦门市6家机构签订一揽子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助力涉厦门自由贸易区的纠纷解决。
今后,涉厦门自由贸易区的国际商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产品质量商事纠纷、保险等金融纠纷发生后,只要当事人同意,不管是诉前,还是诉中,都可以通过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选择向厦门市贸促会调解中心、厦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一院一中心”、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支队、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厦门市银行业协会等非诉讼途径申请调处纠纷。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向自贸区法庭申请司法确认,赋予非诉调解协议法律执行力。若是调处不成,自贸区法庭则会及时启动诉讼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
林建文表示,合作意见的签订使诉讼与仲裁、调解互相衔接,在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主导下,充分发挥商事仲裁、商事调解机构专业化、国际化的优势,及时妥善化解商事纠纷,更好地服务于厦门自贸片区的发展。
|